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现将《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2、公示类型:草案公示及征求意见,从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28日,共30天
3、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陆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网站(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查询或直接到我局清新分局(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811室)咨询,咨询电话5202989。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1年7月30日
1.规划范围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临近石潭收费站,规划范围北至107国道(规划改线)、西至石潭大道(规划),东临滨江。
2.土地利用规划
项目总用地面积2.90公顷,其中商住混合用地1.32公顷,交通枢纽用地1.08公顷,城市道路用地0.5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