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A区总体规划(2014-2020)》
草案公示
为落实省、市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广州对口帮扶工作及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A区的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我局组织编制了《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A区总体规划(2014-2020)》,现将规划成果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草案公示,从2014年11月4日 至2014年12月3日,共30天
2、公示位置: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2014年11月4日清远日报
3、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咨询电话:城乡规划编制科 龙工 0763—3365970 。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二○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规划成果简要介绍
一、总则
1、规划编制目的
为落实省、市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广州对口帮扶工作及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A区的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编制《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A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南部,北至塘基村,西北至德龙产业大道、规划华清产业大道,西南至部队用地权属线,南至环镇公路,东至规划佛清从高速及S114,面积13.6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4年—2020年。近期:2014—2017年,远期:2018—2020年。
二、定位与规模
1、发展定位
广东省产业转移和合作的示范区,积极承接广州开发区孵化项目的先进工业园区。
2、主导产业: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
3、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
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1083.94公顷。
规划至2020年,规划居住人口6万人。
三、规划布局
1、规划形成“一心一轴四区”的空间结构
(1)一个综合服务中心,结合老虎冲水库,设置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商业服务等设施,并配套居住区,形成整个区的服务中心。
(2)一条园区发展轴,沿德龙产业大道形成一条串联整个园区的发展轴。
(3)四个工业片区,结合干路及生态廊道,将园区划分为四个工业片区。
2.土地使用规划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广场用地7大类。
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 (公顷) |
占总用地比例(%) |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H |
建设用地 |
1148.29 |
84.50 |
||
H1 |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
1140.70 |
|||
H11 |
城市建设用地 |
1083.94 |
|||
H14 |
村庄建设用地 |
56.76 |
|||
H2 |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
7.59 |
|||
H22 |
公路用地 |
7.59 |
|||
E |
非建设用地 |
210.68 |
15.50 |
||
E1 |
水域 |
57.52 |
|||
E2 |
农林用地 |
153.16 |
|||
城乡用地 |
1358.97 |
100.00 |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 (公顷) |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R |
居住用地 |
77.25 |
7.13 |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77.25 |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13.28 |
1.23 |
|||
A2 |
文化设施用地 |
0.88 |
||||
A22 |
文化活动用地 |
0.88 |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7.90 |
||||
A33 |
中小学用地 |
7.90 |
||||
A4 |
体育用地 |
3.97 |
||||
A41 |
体育场馆用地 |
3.97 |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0.53 |
||||
A51 |
医院用地 |
0.53 |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3.42 |
1.24 |
|||
B1 |
商业用地 |
9.17 |
||||
B2 |
商务用地 |
2.96 |
||||
B4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1.29 |
||||
B41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1.29 |
||||
M |
工业用地 |
721.07 |
66.52 |
|||
M2 |
二类工业用地 |
721.07 |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50.88 |
13.92 |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147.26 |
||||
S4 |
交通场站用地 |
3.62 |
||||
S41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1.43 |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2.19 |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10.23 |
0.94 |
|||
U1 |
供应设施用地 |
1.75 |
||||
U12 |
供电用地 |
1.75 |
||||
U2 |
环境设施用地 |
7.88 |
||||
U21 |
排水用地 |
7.88 |
||||
U3 |
安全设施用地 |
0.60 |
||||
U31 |
消防设施用地 |
0.60 |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97.81 |
9.02 |
|||
G1 |
公园绿地 |
47.80 |
||||
G2 |
防护绿地 |
49.61 |
||||
G3 |
广场用地 |
0.40 |
||||
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 |
1083.94 |
100.00 |
||||
四、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规划通过高速公路、省道,实现园区与清远及珠三角主要城市的交通联系。
(1)佛清从高速(在建)
从规划范围东南侧边界穿过,在规划范围东侧1公里处设置有出入口。通过114省道可对接佛清从高速,向南联系佛山,向东北联系清远城区、从化等地。
(2)S114
通过华清产业大道对接S114,向南联系山前旅游大道、广州市区及白云机场;
(3)S269
通过德龙产业大道、华清产业大道、环镇公路对接S269,向西南联系佛山三水、肇庆大旺等地。
(4)S253
通过环镇公路对接S253,往东连接清远高新区、广清轻轨龙塘站和银盏站。
2、园区道路系统规划
采用“方格”路网系统,规划主干路路网结构为“三横四纵”。
“三横”为规划横路、华清产业大道、环镇公路;
“四纵”为规划纵路、德龙产业大道、规划景观大道、原S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