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6-06-03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为落实清远市扩容提质和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加速清远市清新区的开发建设,根据清远市委市政府对清远南部地区的发展意图及新城建设的要求,须制定太平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各类项目的实施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现将《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公示类型:批前公示,从201663日至201673日,共30

3、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陆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www.qyup.gov.cn)查询或直接到我分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咨询电话5200060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

二○一六年六月三日


 

1.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太平镇镇区范围内,北侧以《太平镇总体规划》规划的太平横路为界,东侧为龙湾大道,西南侧为万邦二路,西北紧邻太平镇初级中学,规划总用地面积194.46公顷。


 

2.土地利用现状

现状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为77.85公顷。主要以居住用地为主,占比50.95%。其次是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分别占比30.01%10.19%


 

3.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194.46公顷。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50.15公顷。水域面积0.7公顷。居住用地面积86.7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1.01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7.95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8.95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5.06公顷。

 

4.道路交通规划

建构“三横三纵”的快速路及主干道路网骨架系统。

三横:太平横路、清四公路;太平环路

三纵:龙湾大道、太秦路、太平环路

在骨架路网的基础上梳理次干路与支路,构建完善的道路系统,提升地区对外的联系,并通过发达的次支路网,提升地区“微循环”能力。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本次规划主要对市级、区级、居住社区级以及居住小区级等四级公共服务设施进行配置,并对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定项、定量配置。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设施、商业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等七项。

 

 

 

6.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市政工程设施包括污水工程设施、雨水工程设施、电力工程设施、通信工程设施、燃气工程设施五项。

 

 

 


 


 

 

7.开发强度控制

强度分级根据《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土地开发强度的内容,并结合本规划实际情况,把区内地块按照强度由高至低依次分四级开发:

一级强度:3.0FAR4.0,主要为居住用地;

二级强度:2.5FAR3.0,主要为商住、居住用地;

三级强度:1.5FAR2.5,主要为居住用地;

四级强度:FAR1.5,主要为居住用地和文化设施用地。

 


 

8.建筑高度控制

以容积率指标为控制依据,结合城市设计要求对片区设定四个控高上限的区域:

1)一类地区控高40-50米,主要是居住用地;

2)二类地区控高30-40米,主要是商住、居住用地;

3)三类地区控高20-30米,主要是中小学用地;

4)四类地区控高小于20米,主要是服务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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