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林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现将《美林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美林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2、公示类型:草案公示,从2018年2月2日 至2018年3月2日,共30天
3、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陆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www.qyup.gov.cn)查询或直接到我局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交通大厦五楼)咨询,咨询电话3365970。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二○一八年二月二日
1. 规划范围
图 1: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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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林湖片区位于清远市域最南端,南与广州花都区对接。规划用地面积约2448公顷,36720亩。主要由北部万科城、美林湖、碧桂园三处楼盘用地构成。。
2. 土地利用现状
规划区现状以农林用地及居住用地为主,其中建设用地1403.42公顷,占57.45%,非建设用地1039.49公顷,占42.55%。
图 2:土地利用现状图 |
3. 空间结构规划
本次规划形成“一心两轴,四组团”的功能结构系统。
一心:即片区配套中心;
两轴线:即商业发展轴及道路发展轴。商业发展轴两侧以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主;
四组团:即规划形成的四个较大型的居住组团。。
图 3:空间结构图 |
4. 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846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14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6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7公顷,城市道路用地206公顷,公园绿地244公顷。
非建设用地562公顷,其中水域240公顷,农林用地322公顷。
图 4:土地利用规划图
5. 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骨架路网为 “1快5主”的结构。
“1快” 为城市快速路太石路;
“5主” 分别为:省道269、省道253、美林湖大道、湖岸西路—405县道及1条规划主干路。
图 5:道路交通规划图 |
6.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教育设施:2所高中、9所初中、11所小学。
医疗设施:2处综合医院、1处计免门诊。
文体设施:1处文化馆、1处图书馆、1处文化活动中心。
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1处综合服务中心、4处社区服务中心、1处养老院等。
市政工程设施 :1处客运站、4处公交首末站、2处消防站、1处变电站等。
图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
7. 开发强度控制
本片区容积率分为四个等级:F≤0.1,F≤1.2,F≤2.0,F≤2.5,F ≤3.29。
(1)开敞空间:主要为水域、公园绿地及广场用地;
(2)F≤1.2:多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为小学、社区服务中心等;
(3)F≤2.0:公共服务设施及居住用地。
(4)F≤2.5:以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为主。
(5) F≤3.29:已批居住用地。
图 7:开发强度控制图 |
8. 建设高度控制
本片区建设高度划分为四个等级:H≤12m,H≤30m,H≤60m,H≤100m。
(1)H≤12m:开敞空间,主要为规划区内的绿地水系等景观资源;
(2)H≤30m,以公共服务设施为主,用地主要为中小学用地、社区服务中心用地;
(3)H≤60m,主要为商业建筑及部分居住用地为主;
(4)H≤100m,以适宜开发强度的居住建筑为主。
图 8:建设高度控制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