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会同市水务局组织编制了清远市供水及消防专项规划,规划已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我局现将规划消防部分草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对规划草案提出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市规划局。
公示时间:2014年8月22日——2014年9月20日(共30天)
联系地址:人民二路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10楼
联系电话:0763-3365970、0763-3369309
规划简介
规划范围及规模:本规划研究范围为清远市中心城区(面积约1833平方公里)内所有城市建设用地区域,面积约271平方公里,包括清城区和清新区的太和、太平、山塘与三坑四镇。
规划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消防设施的总体布局,近期以达到“十二五城市消防规划”要求及满足国家消防规范的要求为目标,对近远期的城市消防体系提出规划方案,指导城市消防安全建设,通过规划及规划的实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消防环境。
消防分区规划:根据总体规划的用地性质和布局结构,按照建筑、人口密度、火灾危险性、扑救难易程度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需要,规划按用地类别划分为城市重点消防地区、城市一般消防地区、防火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三种区域类型,作为城市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的依据之一。
(1)、城市重点消防地区
1.人流密集、建筑密度高的城市中心区、物流商贸区及城市片区中心
2.清远城区集中的工业园区
3.高教园区
(2)、城市一般消防地区
为建筑防火条件较好的具有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居住区、工业用地和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分散的地区。
(3)、防火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
城市防火隔离带是指为阻止城市大面积火灾延烧,起着保护生命、财产、城市功能作用的隔离空间和相关设施。
消防责任分区及消防站规划:依据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并按照城市规划区内普通消防站的布局,以接到火灾报警后5分钟内可以到达责任区最边缘为原则具体落实各类消防站的位置;城区消防责任区面积在7平方公里内,近郊区消防责任区面积不应大于15平方公里。将规划区划分为39个消防责任分区。在此基础上,至规划期末,清远市共设置各类城市消防站40个。即:特勤消防站2个,普通消防站37个,专业水上专业消防站1个。
消防指挥中心规划:现状清远市消防指挥中心位于小市,规划2014年搬至横荷,用地面积21787平方米。
消防训练基地规划:规划在龙塘组团设置一处占地36161平方米,建筑面积11620平方米的消防培训基地。
消防车辆规划:到2020年规划期末,清远市消防站应在现有25辆消防车的基础上,增加各种消防车71-118辆,达到96-143辆。
消防供水规划:消防给水采用以城市给水系统为主,天然水体为辅的消防供水体制,共规划了江北水厂、江南水厂、太和第一水厂、太和第二水厂、星科水厂、飞来峡水厂等6个城市给水水源以及22个天然消防水源取水口,并以滨江、迎咀水库作为备用水源。完善城市水厂、加压泵站、给水管网等城市供水配套设施的建设,对旧城区、城中村等年久失修、管径偏小的给水管、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有计划、按步骤进行改造,保证消防供水。
消防通信规划:清城区及太和镇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和装备配置应按Ⅱ类标准配置;其余的重点郊区镇应按Ⅲ类标准配置。至规划期末在原有9座消防通信程控交换机楼的基础上再增加7座,远期达到16座消防通信程控交换机楼。
消防车通道规划:规划将城市道路划分为三类消防通道。一类消防车通道高速公路、区域道路和部分城市主干道组成,共规划了19条一类消防通道。
危险品运输规划:共规划了10条危险品运输路线以及3条危险品限制通行路线,危险品限制通行路线的通行时间由23:00至次日凌晨6:00。
避难系统规划:依据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设置应急避难疏散场所,组织应急避难交通网络,完善生命线系统。应急避难疏散场所主要包括城市空地、绿地、停车场、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