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产业园新塘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广清产业园新塘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广清产业园新塘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2、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3、公示时间: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29日,共30天
4、公示方式: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清远日报、无线清远手机客户端、城乡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5、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到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交通大厦五楼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763-3365970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9月30日
1、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新塘片区,西至德龙大道、东至国道107(省道114)、北至清三大道(省道269),南至规划新塘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172公顷,约2580亩。
2、土地利用现状
用地现状:现状土地利用主要由村庄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以及非建设用地(农林用地和水域)等组成。其中村庄建设用地16.00公顷,工业用地36.19公顷,非建设用地109.45公顷。
建设情况:现状规划区内主要以非建设用地为主,沿省道269和省道114有部分工业,片区内设计新基村、汤集村的居民聚集点,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6.00公顷。
3、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两轴、两心、六单元”
两轴:组团空间景观轴
两心:综合服务中心、公园绿心
六单元:生态公园单元;综合服务单元;生态居住单元(西南北);现状保留单元。
4、土地利用规划
总建设用地规模167.77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73.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3.17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5.7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22.73公顷,居住人口规模约为4.0万人。
5、道路交通规划
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要求,结合片区功能布局,加密次干路和支路网,形成“三横两纵”路网格局。
“三横”主要为国道107(原省道114)、新沙大道和德龙大道三条横向东西规划路。
“两纵”主要为清三大道(原省道269)、新塘大道南北向规划路。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教育设施:初中(39班)1所,小学(48班)1所,幼儿园(15班)3所。
医疗卫生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社区卫生站2所。
体育设施:文化活动中心1处、文化室6处。
文体设施:群众性体育运动场所1处、居民健身场所6处。
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石角行政服务中心、老年人中心、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环卫市政用房、公交首末站各1处;托老所2处、社区居委会、垃圾收集站各6处;物业管理、公共厕所各13处。
商业服务设施:肉菜市场2处。
7、绿地系统规划
根据《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稿)》规定,规划绿地面积22.73公顷。
公园绿地10.52公顷,主要为社区公园、河涌带状公园。
防护绿地12.21公顷,主要为高压线防护绿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