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城大道以南清晖路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湖城大道以南清晖路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湖城大道以南清晖路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3、公示时间: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29日,共30天
4、公示方式: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清远日报、无线清远手机客户端、城乡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5、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到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交通大厦路五楼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763-3365970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9月30日
1、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燕湖新城西南部部片区,北至湖城大道,东至清晖路,南至燕河北路,西至广清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765.22公顷,约11478.3亩。
2、土地利用现状
用地现状:现状土地利用主要由村庄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以及农林用地等组成。其中村庄建设用地117公顷,居住用地101.14公顷,商业用地2.5公顷,农林用地473.32公顷。
建设情况:现状规划区内主要以农林用地为主,沿广清大道有部分商住,片区内广清大道沿线、南部及东南部为自然村,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17公顷。
3、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两心两带七组团”
两心:规划区南山岭生态公园两侧各一个公共服务中心
两带:以百嘉水库、南山河构成的生态蓝带;以基地北部公园、南山岭生态公园为基底的生态绿带
七组团:公共服务组团、村民安置居住组团、山湖居住组团、商住组团、滨河居住组团、燕湖高端居住组团、创意居住组团。
4、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方案在尊重现状建成区及权属的基础上,调整可开发建设用地布局,完善公共配套。
规划区内,总建设用地规模683.21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247.1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28.83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0.7公顷。
5、道路交通规划
道路系统遵循现状路网,主要路网结构为“三横三纵”。
“三横”主要为湖城大道、创兴大道和燕河北路。
“三纵”主要为广清大道、凤翔大道和清晖路。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教育设施:小学(30班)2所,小学(36班)1所,小学(12班)1所。
居住区服务设施:幼儿园(共114班)7所,综合服务中心2处,社区服务中心3处,居委会3处,托老所3处,托儿所3处。
行政办公设施:街道办事处1处,两委办公室10处,警务站13处,物管用房12处。
医疗设施:综合医院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卫生站6所。
文化设施:社区文化活动中心5处,文化站(室)11处。
体育设施:社区体育公园4处,居民健身场所19处。
社会福利设施:敬老院1处,老年服务中心5处。
商业服务设施:综合肉菜市场3处,社区肉菜市场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