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奥体中心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清远市奥体中心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清远市奥体中心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2、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3、公示时间:从2018年11月29日 至2018年12月29日,共30天
4、公示方式: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清远日报、无线清远手机客户端、城乡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5、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到市规划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
联系电话:0763-3369930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11月29日
1、规划范围
本次控规修编范围具体为西至凤翔路,东至东环快速,北以旅游大道为界,南至虎头岭路,用地面积约867.65公顷。
2 、土地利用现状
用地现状:现状土地主要由工厂、耕地、水域和村镇建设用地组成。
建设情况:区域现状无成规模的城市建成区,建成区域为连片村庄,区域东部有部分农民返还实业用地。
3、规划结构
以规划沙田大道、规划东岗北路、清晖路三条路为骨架,区域分割为6个街坊。每个街坊配套有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等街坊级公共服务设施。
4、土地利用规划
本次规划依托奥林匹克中心与周边高等教育院校打造成清远北部片区的文体活动中心。建设用地面积为55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为63.39%。
规划居住主导的用地为183.56公顷,共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3.37%。
规划公共管理设施主导的用地为138.15公顷,共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5.12%。
规划商业用地主导的用地共5.0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92%。
规划绿地主导的用地共45.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8.25%。
规划市政公用主导的用地共1.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23%。
规划产业发展综合用地的面积共76.9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3.99%。
区内共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99.6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8.11%。
5、道路交通规划
在对现状道路及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道路进行保留及梳理的基础上,建构“三横三纵”的道路主骨架和若干纵横交错的次一级道路系统。三横为:旅游大道、沙田大道、虎头岭路。三纵为凤翔北路、清晖路、东环快速路。并通过发达的次支路网,提升地区“微循环”能力。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在落实上位规划对本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区的开发强度落实单元级与街坊级的公共服务设施,具体包括教育科研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7个类型。
7、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区总用地867.65公顷,居住用地总体开发强度控制为1.8~2.0,商住混合用地总体开发强度控制为2.3~2.8,商业设施用地总体开发强度控制为2.8~3.0,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与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总体开发强度控制为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