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清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草案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清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2、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3、公示时间:从2018年12月7日 至2018年1月7日,共30天
4、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陆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www.qyup.gov.cn)查询或直接到我局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交通大厦五楼)咨询,咨询电话0763-3365970。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12月7日
1、 规划范围
本次划定范围为清远市全域,总面积1.92万平方公里。
图:划定范围
2、 规划期限
本次划定期限至2035年,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节点一致。
3、 规划城镇格局
规划形成“一心两核,两带四轴,三区联动”的空间格局。
“一心两核”:一心指清远中心城区;两核指英德发展核和连州发展核。
“两带四轴”:两带指北江发展带和清连发展带;四轴指广连发展轴、汕湛发展轴、汕昆发展轴和韶贺发展轴。
“三区联动”:指南部融合发展区、中部提升发展区、北部优化发展区三个城镇化策略分区。
图:规划城镇格局
4、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有关意见的函》,省层面划定的清远市城镇开发边界的规模为570平方公里,约占清远市国土面积的3.0%。
本次划定方案严格落实省层面提出的规模比例要求,最终划定清远市域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576平方公里,与省层面提出的规模基本一致。
图:城镇开发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