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清新区云龙工业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6-28

《清远市清新区云龙工业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清远市清新区云龙工业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草案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云龙工业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3、公示时间:从20196 28 2019 7  27 日,共30

4、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陆清远市空间规划信息网(www.qyskjghxxw.gdqy.gov.cn)查询或直接到我局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交通大厦五楼)咨询,咨询电话0763-3365970。联系电话:0763-336993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1、规划范围

本清远市清新区云龙工业园A区此次建议控规编制范围约8.7平方公里。北接纳源路(规划),东临禾云大道(国道107),南至富康路。

2 土地利用现状

用地现状:规划范围内现状用地主要由工业用地、村镇建设用地、农林用地等构成。

建设情况:现状土地总面积870.42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为517.44公顷,约占土地总面积的59.45%;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6.49公顷,约占1.89%;水域面积1.26公顷,约占0.14%





 

3、 规划结构

基于以上规划策略和规模,建构“一核两带两片区”空间布局结构。以清禅大道、富强路、倚云路、云龙产业大道四条路为骨架,区域分割为4个街坊。配套有幼儿园、社区活动中心、公共厕所等街坊级公共服务设施。

 

4、土地利用规划

本次规划围绕清新新城公共服务中心、禾云镇公共服务中心等各级公共设施中心的方式进行用地布局,达到兼顾公平、有机协调、充分体现土地使用价值的目的。城市建设用地约599.73公顷,占规划范围的68.90%。

规划居住用地8.5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2%。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9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15%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4%。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484.0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0.71%。

规划仓储用地共12.6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0%。

规划公共绿地6.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6%。规划防护绿6.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1.06%。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9.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21%。

5、道路交通规划

在对现状道路及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道路进行保留及梳理的基础上,增加路网密度,形成“四横两纵”的园区路网结构横为:纳源路、清禅大道、富强、富康路路纵为云龙产业大道、倚云路、禾峰路、禾云大道。并增加支路,联通断头路,扩宽部分道路;形成两处主要出入口,减缓S114的运输压力;增加道路网密度,工业园区内部增设弹性支路。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在落实上位规划对本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区的开发强度落实单元级与街坊级的公共服务设施,具体包括社区服务及行政管理设施、教育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加油加气站、社区文化体育设施5个类型。





 

7、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区总用地870.42公顷,居住用地总体开发强度控制为1.8~2.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总体开发强度控制为0.8~3,商业用地总体开发强度控制为0.8~3,工业用地为总体开发强度控制0.8~2.5,仓储用地为总体开发强度控制0.8~2.5,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总体开发强度控制为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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