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现将《清远市清新区飞水片区振港大道以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飞水片区振港大道以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公示类型:草案公示.,从2019年6 月28 日 至2019年 7月27 日,共30天
3、规划简要说明:
规划范围:规划位于清新区西部飞水片区,距离清新城区约3公里。地块位于清四公路南部与振港大道西部,总用地面积约20.6公顷。
建设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0.6公顷。
用地指标及布局:医疗卫生用地85839平方米,沿振港大道布局;中小学用地68621平方米,建设36班高中,沿地块西北布局;居住用地33645平方米,沿地块南侧布局,配套6班幼儿园;商业用地13868平方米,沿地块西侧道路布局;防护绿地4014平方米(振港大道防护绿地)。
4、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陆清远市空间规划信息网网址(www.qyskjghxxw.gdqy.gov.cn)查询或直接到我局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交通大厦五楼)咨询,咨询电话336597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