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清远市中心城区规划管理区划》批前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清远市中心城区规划管理区划》
2、公示类型:草案公示及征求意见
3、公示时间:从2019年10月29日 至2019年11月29日,共30天
4、本项目详细情况可登陆清远市空间规划信息网(qyskjghxxw.gdqy.gov.cn)查询
5、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521室
联系电话:0763-3369960
电子邮件:qysgtkjghk@163.com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29日
(1) 编制目的
为更好地落实上位总体规划要求,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现控规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全覆盖和无缝衔接,同时有利于保证控规的权威性和必要的弹性,构建一个介于总规与控规之间的具有“检索”“管理”的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清远市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清远市中心城区规划管理区划》(下文简称本规划)。
(2) 规划范围
中心城区:包括清城区及清新区南部四镇(太和、太平、山塘、三坑镇),总用地面积1881平方公里。
(3) 规划期限
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4) 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单元界线划分和单元要素管控两部分内容。
Ø 单元界线划定
采用“功能片区-控规单元-街坊”的划分体系,共划分为23个功能片区、103个控规单元、316个街坊。
⠂ ⠼font face="宋体" >功能片区由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控规单元根据规划管理需要,对各功能片区进行必要的细分。细分后的控规单元,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前提和依据。街坊是控规单元的细分,主要表达和落实中心社区级以上的各类强制性和指导性指标。
Ø 单元要素管控
分为五大类,包括发展目标、发展规模、规划控制线、配套设施、其他控制要求。
发展目标是明确单元范围的主导属性和功能定位;发展规模明确单元范围的建设用地、人口及居住用地的规模;规划控制线明确单元范围的五线相关要求;配套设施明确单元内的社区级及以上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安全设施等的相关要求;其他控制要求包括特殊用地、城市设计、地下空间开发、海绵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安全、城市更新等方面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