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盏长隆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现将《银盏长隆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银盏长隆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2、公示类型:草案公示,从2019年9月25日 至2019年10月25日,共30天
3、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陆清远市空间规划信息网(http://qyskjghxxw.gdqy.gov.cn/)查询或直接到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市交通大厦五楼)咨询,咨询电话336996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1.规划范围
规划用地位于清远市中心城区南部,距离龙塘镇区约7.8公里。用地东接清远长隆,西侧为恒大银湖城及嘉福工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59公顷。
2.土地利用现状
现状建设用地473.22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26.05公顷。非建设用地185.78公顷。
3.空间结构规划
规划形成“两心三轴六分区”空间结构。
两心:分别为商业中心和配套服务中心。
三轴:以主要干路为走向的三条发展廊道。
六分区:分别为四个居住小区、一个商业区、一个生态景观区。
4.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20.31公顷,占总用地规模的63.78%;非建设用地187.56公顷,占总用地规模比重的28.46%。
城市建设用地中以居住用地(192.84公顷)为主。
规划人口:9万人。
5.道路交通规划
铁路:京广高铁、京广铁路、广清城际轨道及磁浮专线。
规划形成 “两横两纵”主干路网结构。
“两横”分别为平安路与清晖路南延线;
“两纵”分别是广清大道与凤翔南路。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教育设施:2处九年制学校、1所初中、3所小学。
医疗设施:1处医院。
文体设施:1处综合文体活动中心,10处文化室,7处居民健身场所。
社区服务与管理设施:2处社区服务中心,4处社区服务站。
市政工程设施 :1处轻轨站、1处轻轨检修站、1处消防站、1处变电站等。
7.开发强度控制
开发强度分为四个等级:
开敞空间:主要为水域、公园绿地及广场用地;
F≤1.5:主要以远期工业厂房改造后的居住用地为主;
F≤2.0:多为已发出的设计条件用地;
F≤3.5:主要由多处返还农民实业用地及部分商业用地构成。
8.建设高度控制
建筑高度控制分为三个等级:
H≤36米控制区:由低开发强度居住用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构成,包括绿地、水系等;
H≤54米控制区:主要由中等强度居住用地构成,还包括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
H≤80米控制区:以规划的商业用地及发出的设计条件用地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