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现将《清远市清新区十二所中小学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清新区十二所镇区范围外学校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公示类型:批前公示,从2019年10月18日 至2019年11月17日,共30天
3、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陆清远市空间规划信息网站(http://qyskjghxxw.gdqy.gov.cn/)查询或直接到我局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交通大厦五楼)咨询,咨询电话336597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二○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1.区位
规划十二所中学分别位于石潭镇、浸潭镇、龙颈镇、太和镇、太平镇、山塘镇、三坑镇,位置如图所示,为石潭镇中心小学、浸潭镇第二初级中学、浸潭镇红星小学、龙颈镇滨江中学、龙颈镇石马中学、太和镇黄岗小学、太和镇回兰中学、太平镇初级中学、太平镇南蒲小学、太平镇马岳小学、山塘镇中心小学、三坑镇初级中学。
2.土地利用规划
一、石潭镇中心小学
中小学用地为1.66公顷,开发强度为0.4≤F≤1.0,用地如图所示。
二、浸潭镇红星希望小学
中小学用地为1.83公顷,开发强度为0.4≤F≤1.0,用地如图所示。
三、浸潭镇第二初级中学
中小学用地为2.43公顷,开发强度为0.4≤F≤1.0,用地如图所示。
四、龙颈镇滨江中学
中小学用地为6.11公顷,开发强度为0.4≤F≤1.0,用地如图所示。
五、龙颈镇石马中学
中小学用地为1.79公顷,开发强度为0.4≤F≤1.0,用地如图所示。
六、太和镇黄岗小学
中小学用地为3.58公顷,开发强度为0.4≤F≤1.0,用地如图所示。
七、太和镇回澜中学
中小学用地为7.23公顷,开发强度为0.4≤F≤1.0,用地如图所示。
八、太平镇南蒲小学
中小学用地为1.20公顷,开发强度为0.4≤F≤1.0,用地如图所示。
九、马岳小学地块
中小学用地为3.04公顷,开发强度为0.4≤F≤1.0,用地如图所示。
十、太平镇初级中学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9.02公顷,中小学用地为8.93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为0.09公顷,开发强度为0.4≤F≤1.0,用地如图所示。
十一、山塘镇中心小学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29公顷,中小学用地为3.27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为0.02公顷,开发强度为0.4≤F≤1.0,用地如图所示
十二、三坑镇初级中学
中小学用地为6.13公顷,开发强度为0.4≤F≤1.0,用地如图所示。
附件大图:学校公示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