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清远市高新区银源工业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成果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清府函〔2021〕247号),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由我局公告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登陆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查询或直接到我局咨询,咨询电话336996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二O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批后公告.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