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区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2013-2020)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4-09-19

 

 



 

 



 

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2013-2020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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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项目背景

为适应城市未来的发展和需要,指导新的加油、加气站的布点设置,引导、推广使用清洁燃料,保障城市交通功能安全运行,促进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并结合清远市区的实际,特编制《清远市区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2013-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政策文件

   ⑴《天然气利用政策》(发改能源[2007]2155号)

   ⑵《广东省油气主干管网规划》

   ⑶《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相关规划及资料

   ⑴《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⑵《清远市中心城区公交系统整治及近期建设规划》(2012~2015

   ⑶《清远年鉴2012  

3、应遵循的规范、规程


   ⑴《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2006年版);

   ⑵《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⑶《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⑷《车用压缩天然气》(GB18047-2000);

   ⑸《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⑻《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第三条   规划范围

      清远市区范围。包括清城区的四个街道(凤城、东城、洲心、横荷);四个镇区(石角、龙塘、源潭、飞来峡)以及清新南部四个镇区(太和、太平、三坑、山塘)。规划面积1833平方公里。

第四条   规划期限

     2013年—2020年。近 期:2013~2015年;中期:2016~2018年;远 期:2019~2020年。

第五条   规划原则

1、严格控制总量,合理优化布局,逐步建立起与国民经济相适应、满足广大消费者需要、布局科学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加油、加气站服务网络体系。

2、要与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各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密切衔接,结合城市发展,与城市道路交通量相适应,以适应城市车辆及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


3、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片区的用地性质及道路交通流量,依据科学的服务半径和分布密度,合理布局,同时避免对城市消防、交通和环保的影响。

4、加气站规划应体现规划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必须有配套和管理措施和政策法规相对应,有统一的管理体系和严格的监督机构配套,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5、规划布点要满足消防,安全防护有关技术规范。

   ⑷《车用压缩天然气》(GB18047-2000);

   ⑸《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⑻《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第二章 规划标准与规定

 

第六条   加气站类型及单站规模设置

1、    寰愭埧涔嬬獥,锛佸緪宸炴埧浜,寰愬窞鎴垮湴浜,寰愬窞鎴夸骇缃,寰愬窞绉熸埧,鎴垮湴浜寰愭埧涔嬬獥,锛佸緪宸炴埧浜,寰愬窞鎴垮湴浜,寰愬窞鎴夸骇缃,寰愬窞绉熸埧,鎴垮湴浜CNG(压缩天然气)加气站采用标准站方式设置,本次规划新建CNG加气站全部为CNG、汽油两用站。本次规划新建LNG(液化天然气)加气站为LNG、汽油两用站和LNGCNG、汽油三用站两种类型。


2、    单个CNG加气站或CNG、汽油两用站日均供气量1.2-2.0Nm³ ,占地4000㎡;单个LNG加气站或LNGCNG、汽油合建站日均供气量1.5-5.0Nm³ ,占地5000㎡。

 

第七条    加气站的服务半径

根据城市道路规范的规定,取加油、加气站的服务半径为0.9-1.2千米

第八条    加气站选址设置原则与具体要求

设置原则

1、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但不能影响车辆通行。

2、应有利于交通安全。

3、站址应避开人流密集区、重要建筑物及地下构筑物区,尚应避免在塌陷地区及泄洪道旁。 

具体要求

1、加气站出入口的行车视距

加油、加气站定点时必须保证站点出入口的行车视距,一般不小于100 米,特殊情况下不得小于50 米的距离。

2、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

加油、加气站应尽量安排在路段中间。一般要求离主干路道路交叉口不小于100 米,离其他道路交叉口不小于50米。如确有必要布置在距交叉口较近位置,应对加油、加气站的出入口进行合理布局,不应影响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


3、与人口聚散点和重要公共设施的距离

加油、加气站出口与学校、医院和住宅生活区等设施的主要出入口距离,不宜小于50 米,避免加油车辆对行人带来不便;加油、加气站出入口与桥梁引道口、隧道口、铁路平交道口、军事设施等重要设施的距离应在100 米以上。

4、环境保护要求

在风景名胜区、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居民住宅小区等区域内部不宜设置加油、加气站;加油、加气站与城市一、二级饮用水源保区及饮用水源汲水点的水域距离应不小于1000 米, 陆域不小于500 米,避免对水资源产生污染;加油、加气站的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应降低当地的显著个性与质量。

5、加油、加气站的油罐、加油机、通气管管口、加气工艺设施等站内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需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第三章 加气站布点规划与用地规划

 

第九条    加气站布点规划

规划新建或扩建油气合建站共24座。其中凤城街道3座,东城街道5座,横荷街道3座,洲心街道3座,龙塘镇2座,源潭镇2座,石角镇2座,飞来峡镇1座,太和镇1座,太平镇1座,三坑镇1座。在用地条件及安全许可的的情况下,现状与规划的加油站可根据市场


发展的需要改建为油气合建站,但油气合建站的布点总数应控制在24座之内。

第十条   加气站用地规划

规划加气站用地面积共131819㎡,其中凤城街道13000㎡,东城街道27950㎡,横荷街道28869㎡,洲心街道15000㎡,龙塘镇9000㎡,源潭镇9000㎡,石角镇9000㎡,飞来峡镇5000㎡,太和镇5000㎡,太平镇5000㎡,三坑镇5000㎡。

第十一条       加气站分期期建设

1、近期(2013-2015年):建设加油加气站共6座,其中凤城街道2座,东城街道2座,横荷街道1座,洲心街道1座。6座加油加气站包括2CNG、汽油两用站、2LNG、汽油两用站、2LNGCNG、汽油三用站,详见下表。

2、加油加气站近期建设一览表

规划建设年限

数量

名称

所属片区

地址

占地面积

备注

2013—2015

6

旧城LNG加油加气站

凤城街道

城西大道东侧

5000

油气合建站

旧城CNG加油加气站1

凤城街道

城西大道西侧

4000

油气合建站

东城LNGCNG、汽油三用站1

东城街道

附城大道北侧

5000

油气合建站

洲心LNGCNG、汽油三用站1

洲心街道

清远大道南侧

5000

油气合建站

横荷LNG汽油两用站

横荷街道

城西大道西侧接口加油站旧址

10005

油气合建站,现状加油站扩建。

东城CNG汽油两用站

东城街道

凤翔北路西侧东城加油站旧址

6950

油气合建站,现状加油站扩建。

 2中期(2016-2018年):建设加油加气站共13座,东城街道2座,横荷街道2座,洲心街道2座,龙塘镇2座,源潭镇2座,石角镇1座,太和镇1座,太平镇1座。13座加油加气站包括2CNG、汽油两用站、2LNG、汽油两用站、9LNGCNG、汽油三用站,详见下表。

加油加气站中期建设一览表

规划建设年限

数量

名称

所属片区

地址

占地面积

备注

2016—2018

13

东城LNGCNG、汽油三用站2

东城街道

凤翔北路东侧

6000

油气合建站

东城LNGCNG、汽油三用站3

东城街道

长埔村委桂塘村J53号区

5000

油气合建站

横荷CNG、汽油两用站

横荷街道

人民一路南侧港华气化站旧址

13864

油气合建站

横荷LNGCNG、汽油三用站

横荷街道

城西大道东侧,临近科技园

5000

油气合建站

洲心LNG、汽油两用站

洲心街道

洲心枢纽站附近

5000

油气合建站

洲心LNGCNG、汽油三用站2

洲心街道

站前东路边,高铁站南侧

5000

油气合建站

龙塘LNGCNG、汽油三用气站

龙塘镇

广清大道边

5000

油气合建站

龙塘CNG、汽油两用站

龙塘镇

广清大道边,高速出入口附近

4000

油气合建站

源潭LNGCNG、汽油三用站

源潭镇

S253线边,工业区内

5000

油气合建站

源潭CNG、汽油两用站

源潭镇

S253线边

4000

油气合建站

石角LNGCNG、汽油三用站

石角镇

燕南大道边

5000

油气合建站

太和LNGCNG、汽油三用站

太和镇

城西大道边

5000

油气合建站

太平LNGCNG、汽油三用站

 太平镇

清四公路边

5000

油气合建站

 3远期(2019-2020年):建设加油加气站共5座,其中凤城街道1座,东城街道1座,石角镇1座,飞来峡镇1座,三坑镇1座。5座加油加气站包括2CNG、汽油两用站和3LNGCNG、汽油三用站,详见下表。

加油加气站远期建设一览表

规划建设年限

数量

名称

所属片区

地址

占地

面积

备注

2019—2020

5

 旧城CNG、汽油两用站2

 凤城街道

旅游大道边

4000

油气合建站

东城LNGCNG、汽油三用站4

东城街道

科韵路边

5000

油气合建站

石角CNG、汽油两用站

石角镇

S253线边

4000

油气合建站

飞来峡LNGCNG、汽油三用站

飞来峡镇

银英公路边

5000

油气合建站

 三坑LNGCNG、汽油三用站

 三坑镇

清四公路边

5000

油气合建站


第四章          加气站规划管理实施措施

 

第十二条       规划管理措施

1、本规划审批公示

规划报送审批前,规划草案应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本规划由市政府审批。

2、强调规划的严肃性

加油、加气站规划一经批准,应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保证规划的落实和实施。任何时候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更改经政府批准公布的加油、加气站布局规划中的有关布点的规划内容。对已批准的加油、加气站布局规划和近期计划,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报审批机关备案。

3、严格加油、加气站项目审批程序

市经贸委根据本规划制定建设计划,将近期拟建设的加油、加气站布点报省经贸委进行规划确认后,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并转国土资源部门履行土地出让程序,建设方在获得建站地点的土地使用权后,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许可,同时由省经贸委确认建站主体。加油、加气站的设计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向市经贸委员会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加气站经营资格或油气合建站经营资格,并由省经贸委员会审批发证。


 

第十三条规划实施措施

1、加强领导,协同配合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油、加气站的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加油、加气站建设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加强对违规建设的加油、加气站的管理与处罚。加油、加气站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各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严格市场准入

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的有关规定,凡新建加油、加气站,需报广东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其他部门和地区不得越权擅自审批。

 3、调整布局不合理的加油、加气站

对具有合法手续,但不符合加油、加气站规划要求的加油、加气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市场调节、政府拆迁补贴等措施搬迁,经营不善的退出市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划由文本、说明书、图纸及附件组成。批准后的规划文本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同时,根据本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六条 本规划自批准后,纳入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建设规划。

第十七条 本规划由清远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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