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花清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现将《清远市清新区花清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花清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2、公告类型:批后公告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
二○一七年七月十日
一、总则
1、规划背景
14年10月,广东省省委印发《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五年行动计划》。扩容提质行动的提出,对清规划区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强化资源整合,增强城区辐射能力,不断完善各类设施,推动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和均等化,扎实推进人口扩容和产业扩容,尽快融入清远大市区。
2012年10月,广州市《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提出,“北部促进广清一体化发展”;两地政府召开多次联席会议,对一体化工作进行了部署。
2015年,广州市花都区开展清新区太平镇对口帮扶工作。明确提出花都区将会切实落实有关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加大对口帮扶工作的力度,为太平镇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环境。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北部。
西北至规划汕湛高速,东北至通往秦皇森林公园道路,东至龙湾大道,南至规划产业大道,西至龙湾河,规划区总用地面积182公顷。
二、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1、功能定位
发展定位:省级产业基地,环珠三角最具规模的汽车装备特色产业园。
主要功能包括先进汽配制造、整车装备、生活配套。
2、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
(2)用地规模
规划区用地面积18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为136.46公顷,非建设用地8.24公顷,建设备用地37.5公顷。
三、土地使用规划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21.98公顷,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5大类。规划的村庄建设用地14.48公顷以及预留37.5公顷的建设备用地。
四、道路交通规划规划道路系统由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组成。
主干路路网结构为“两横两纵”。“两横”为规划产业大道和龙湾一横路;“两纵”为规划的大笪路和龙湾工业大道。
五、公共服务与公用设施规划
园区公共服务依托用地南侧的片区公共服务中心,在HQ04-05地块有条件建设的情况下考虑规划一处邻里中心,邻里中心含文化、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
六、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公园绿地1处,共0.34公顷;规划防护绿地19.46公顷。
七、四线控制体系规划
规划范围内不涉及黄线内容;规划城市蓝线控制范围总面积0.82公顷,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规划控制城市绿线包括公园和防护绿地,绿线控制总面积20.4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