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花塘基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清新区花塘基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清新区花塘基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陆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www.qyup.gov.cn)查询或直接到我局咨询,咨询电话:5810261。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1、规划范围
用地位于清新区太平镇与山塘镇交界处,清四公路以北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31.84公顷。
2、发展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08.5公顷,规划人口1.2万人。包括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5大类,其中规划居住用地48.55公顷,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41.21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56公顷,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顷12.0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12公顷。
3、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本次规划区的配套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设施依据规划区居住人口规模综合确定,原则上不得减少数量或压缩规模。市区级、片区级的配套设施可在本单元内调整位置,社区级的配套设施可在规划所在街坊内调整位置。但其等级、用地、规模不得减少。
规划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分为教育设施、行政管理及社区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福利设施、商业服务设施6个类型。
4、法定单元图则
单元主导功能为居住,规划人口1.2万人,单元总用地面积131.84公顷,净用地面积108.5公顷,计容总建筑面积76.94万㎡。单元平均容积率0.8,居住用地平均容积率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