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清远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清府〔2020〕8号)文件精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减轻疫情对辖内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高新区国资局会同辖下国有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迎龙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龙公司”),对承租高新区内的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中小企业(含个人)实施“一免两减半”措施。
为了让辖内企业顺利享受政策优惠,迎龙公司作为本次政策措施的实施主体,对旗下房产租赁业务进行了积极、全面的排查。在明确受惠企业后,主动安排专人上门服务,简化手续,快速审核,确保优惠措施落实到位。
截至三月底,迎龙公司已对精旺环保设备公司、新中科检测有限公司、森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2月房租免收,3月、4月房租减半收取的政策优惠,共减免金额5.18万元,并且对在免减期已交付租金的企业予以顺延执行。
下一步,清远高新区国资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区国有企业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强化服务,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全力以赴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