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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时间:2013-09-29 10:34:08 来源: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访问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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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服务、效率、创新”三篇章

 

高新区(清城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简称政务中心)将于912日正式挂牌对外服务。该中心是高新区、清城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效能监察、信息公开的“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综合性平台。该中心成立以来,以构建新型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创建清远乃至广东省深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示范单位为目标,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机制,着力谱写“服务、效率、创新”三篇章。

一、硬件和软件两手抓,谱写“服务”篇章

    一是优化服务环境。政务中心服务环境优良,中央空调全覆盖,配有大型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设置楼层分布图、咨询引导台、投诉意见箱、等候区等。统一制作窗口公示牌、工作人员PVC胸牌、首问责任岗等标识标牌,实行规范着装、佩证上岗、亮牌办公等制度,致力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是完善服务功能。市委托高新区、市下放或委托清城区以及清城区原有的住建、人防、环保、发改等经济建设类审批事项均集中在政务中心办理;社会事务服务类、垂直单位则采取进驻中心的形式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通过楼层分布示意图、LED显示屏、公布栏等形式广泛公开窗口位置、窗口服务电话、窗口工作人员姓名及照片、窗口服务项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是否收费以及窗口工作人员公开承诺内容等,在为民服务的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二、对接和优化并举,谱写“效率”篇章

    一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推进审批事项对接。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相继把部分经济和行政审批事项委托或下放高新区和清城区。政务中心以此为契机,加强行政审批事项梳理,确保审批工作无缝对接、高效便民。目前,市委托高新区的43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完成对接,市相关单位已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完成“2号公章”、“审批业务章”的交接。

二是以同步准备、重点突出、分步推进为原则,实现流程再造。按照“同步准备,重点突出,分步推进”的思路,推动流程再造。政务中心先行搭建经济建设类审批服务平台,对住建、人防、环保、发改、经信、外经贸等经济建设类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审批;对社会事务类审批事项,实行部门行政审批相对集中的工作模式,将股室审批事项向审批服务股(办)集中,承办审批事项的审批服务股(办)向区政务办集中,并进驻中心办理。

三是审管分离,提高效率。政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抄告相关、及时反馈、限时办结、审管分离”的新型行政审批机制。市委托高新区、市下放或委托清城区以及清城区原有的住建、人防、环保、等经济建设类审批事项集中在政务中心办理审批,两区相关职能部门不再承担审批职能,主要配合做好审批的前期准备和后续监管工作。这一新型审批机制是对政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将有利于推动政府行政审批、监管相分离、相制衡。

三、与时俱进,谱写“创新”篇章

   一是创新服务方式,夯实为民服务基础。政务中心已全面建成电子政务大厅、电子监察系统网络体系,形成省市区数据共享的互联网业务受理、外网业务办理的运行模式,实现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理事项,推动实体服务平台和网络服务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同时,依托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设集“数据交换”、“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为一体的政务服务电子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搭建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席代表制、服务承诺制等系列工作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服务质量评议、效能监察制度,为办事群众提供“三零标准”服务。其中,“零距离”是指咨询受理双方沟通零距离、办结取件服务零距离。“零障碍”是指实行一个窗口综合受理,全程内部运作,每件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内即可迅速办理。“零差错”是指工作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服务质量优质高效。

三是创新服务手段,建立快速推进系统。从改革行政审批体制入手,在企业投资、建设、生产等环节,政务中心专门组建服务队伍,变“坐等”服务为“送行”服务,实行全程代办,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的个性化服务。同时,政务中心在工业园区设立服务企业代理点,派出专员跟踪管理,为企业提供项目投资、优惠政策咨询、业务受理审批等服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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