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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清远高新区中试企业认定及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8-10-09 13:19:1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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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83号)和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大督查”相关部署工作要求,我区对现有科技创新政策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其中,《清远高新区中试企业认定及扶持暂行办法》(清高管办〔201640号)因中试企业的认定标准过高、政策执行难,经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审议,决定从即日起废止《清远高新区中试企业认定及扶持暂行办法》(清高管办〔201640号),后续政策解释及相关处置工作由区科技信息局负责。(联系电话:348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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