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3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依法公开、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原则,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服务社会、促进发展的作用。2013年6月,制定出台了《清远高新区信息报送(发布)及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报送(发布)和网站管理机制。2013年9月,区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对外服务;11月,网上办事大厅开通运行,及时公开审批事项,对社会事务类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经济建设类审批实行审管分离新机制,审批效率大幅提高。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13年我区通过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1004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34条,办事指南类信息525条,其他信息24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举报受理情况
我区2013年度没有收到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区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区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区各部门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需不断深化。
2014年,我区将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管理和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公开意识和能力;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公开行为,加大公开力度;认真总结规律,积极探索创新,加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针对性。通过扎实有效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企业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