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清远高新区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现结合工作实际,公布清远高新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我区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印发了《关于成立清远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清高委办〔2017〕2号),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促进我区管理服务水平提升。
二、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制度保障,印发了《关于印发〈清远高新区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清高管办〔2017〕6号)、《关于印发〈清远高新区政务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清高管办〔2017〕11号),进一步明确区各部门报送信息的具体要求。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17年我区通过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418条,微博累计发布20条,微信累计发布27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举报受理情况
2017年度,我区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区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区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下一步努力方向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信息公开工作,我区将根据有关要求,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逐步扩大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效运作。进一步建立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的联动机制,统筹开展好政府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