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清远高新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坚持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促进我区管理服务水平提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2018年我区通过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354条,微博累计发布140条,微信累计发布13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举报受理情况
2018年度,我区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区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区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情况
我区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