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承担全市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促进学前教育、普通中小学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承担全市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及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性考试命题工作,组织教育教学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参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承担全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工作,负责市基础教育网的建设与维护,负责组织现代教育技术、教育装备和信息资源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全市教师继续教育业务指导和课程体系建设,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教师继续教育的学籍管理;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指导市教育学会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预算的通知》(清财预〔2015〕11号),收入预算为381.7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为381.75万元。
(二)支出预算主要内容
支出预算381.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0.18万元,公用经费9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3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公务接待费用预算3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
合计11万元。
附件:1. 2015年预算单位基本信息表和2015年预算单
位收支预算表
2. 2015年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