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教育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2-19

清远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建设,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美好期盼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清远市教育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工作情况总结

(一)夯实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将落实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作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制定2024年度局机关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方案,明确局机关各科室责任分工和工作规范,法规部门加强日常工作监督,协调指导各科室日常法治工作落实。同时,加强法治建设研究部署,把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列为局机关重点工作,每季度对具体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年度内常态性对全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普法宣传教育等法治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宣传教育

1.坚持在理论学习中普法一是领导带头学制定局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党组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印发《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等,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宪法、民法典以及教育政策法规30余次。二是干部集中学。开展党员干部“学习大讲堂”,组织5期集中法治学习。承办“双百”法治活动,开展全市教育系统专场报告会。落实党员干部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开展公共法律知识、行政执法技能等学习3次。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组织8个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并于124日组织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师生开展宪法朗读活动。三是纳入培训学。举办年度暑期读书班和督学专项培训,开设法治建设专题讲座。深入实施“强师工程”,组织全市5万多名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和法治专题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法治素养。

2.坚持在宣传教育中普法。一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在线下,局机关和全市1300多所学校(幼儿园)和研学基地均设置法治宣传栏,定期宣传新法新规。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充分运用好市、县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组织超5万名学生到基地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组织全市学校(幼儿园)征订《法治日报》,强化法治舆论引导。在线上,通过局机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清远教育”“清远招考”及时发布政策解读200余条。加强与电视台、日报等媒体的合作,刊登教育政策类信息新闻100余条。上线2期“行风热线”,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面对面回应社会关切,解读教育政策法规。二是抓主题活动。投入130多万元,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系列活动120余场,以思政课为重点,扎实开展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课程。组织全市80多万中小学生参与年度“宪法卫士”在线学习,组织5万多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活动。围绕“美好人生 法治同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组织全市师生开展征文、绘画、微视频拍摄等活动,征集市级法治作品1000余份,有效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举办2024年清远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并同步开展依法治校、行政执法等普法宣讲活动。

3.坚持在规范治理中普法。一是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法治测评。二是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巡查监管和普法教育1800多家次。定期发布清远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和《校外培训风险提示》等,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注重维护合法权益。三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组织学校通过主题班会、研学实践等,对学生加强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治教育。办好清远市清风学校,持续完善课程体系和规范化办学建设,目前累计接收学生650余人,结业400余人,目前在校学生240余人。四是凝聚家校共治合力。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指引》,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1次通过家委会会议、家长会议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法宣传,提升家长法治意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按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清远市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清远市关于引育教育人才 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的激励措施》《清远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3份。《清远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清远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份规范性文件正按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程序开展,拟定2025年正式印发。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清远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清远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清远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清远市教育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等,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2024年,市教育局作出行政处罚1宗;未作出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作出694宗行政许可,其中3宗为学校设立(市三立高中、市翰林高中,市青鸟职业技术学校),其余6912024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开展了6次行政检查。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均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20245月,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公告《关于公开征集我市教育领域涉企乱罚款问题线索的公告》,截至20241231日,未收到关于市、县级教育局行政执法涉企乱罚款问题线索。

(五)全面深化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守护良好教育生态

一是加强非学科类培训监管。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发证工作。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职责,优化行政监管程序,积极协调各机构开户银行和校外培训机构,打通堵点、解决难点,通过“现场办公”“集中办公”等形式,积极审核机构申请、解答机构疑惑,再通过“预审核”“预受理”的方式,降低申请资料的错误率,减轻举办者的思想顾虑。截至202412月,全市申请审批的非学类培训机构416家,现监管全市审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380家,完成监管率92%二是全面整顿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深入研判可能开展违规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并抓住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运用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联合各镇(街),加强对违规学科类隐形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等重点场所、有照无证或无证照办学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力度,严防学科隐形培训、非学科类机构“打擦边球”开展学科类培训情况发生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规范局机关政务公开各项工作。2024年,市教育局在清远日报融媒体平台共计刊登全市教育信息稿件180余篇,清远广播电视台刊播教育专题报道200余条;在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教育信息、政策解读等220余条;在“清远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340余篇。

(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依法履行职能

依法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以及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按时办结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2024年,市教育局依法依规办结人大议案18份、政协提案47份。

(八)落实中小学“一校一顾问”和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

协调组织全市中小学校聘任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市、县级教育局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对法治副校长开展年度培训,指导各法治副校长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建设,专业指导学校各项涉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二、存在不足和下阶段工作计划

2024年,市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仍存在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清远建设等实施方案不够完善,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规范不够细化;法治业务培训较少,业务人员水平有待提升;行政执法和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力度不够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和法制审查制度不够完善;普法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普法创新不足等问题。下阶段,市教育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清远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完善制度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局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架构和推进落实机制,细化各项工作规范,完善监督协调机制和法制审查机制。

(二)加大普法宣传教育。一是进一步完善局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组织实施方案。二是结合“八五”普法工作部署,创新普法形式,全面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民法典和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三是深入推进校园普法工作。

(三)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机制,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同时,完善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加强实操性执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养。

(四)深入开展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落实省、市关于校外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推进各县(市、区)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深化治理,整治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同时,加强对在职教师监督,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有偿补课活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各项规定,依法依规推进各项决策民主科学。按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氛围。聚焦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强化学生关心关爱,密切家校常态沟通,在家校互动上加强协同联合。聚焦守牢校园安全底线,抓好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强化风险处置,加强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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