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清远市教育局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763-33613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积极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准确、及时、便捷的政府信息服务。
(一)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阐释。持续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先后发布《清远市教育系统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全市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部署会召开》《宣讲进行时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到联系点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宣传文章,及时反映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路举措和落实成效。
(二)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市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稳步增加,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2年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69篇,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局机关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图文430余篇,总关注人数15.5万余人。持续优化完善门户网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门户网站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及时更新发布,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
(三)重点做好招考信息公开。设置“招考信息专栏”,及时推送全市招生考试通知、招生政策调整、中考高考改革、疫情防控须知等信息,为广大考生提供常态化信息服务。
(四)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2年,市教育局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各个环节,持续完善在线申请办理系统,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坚持以诚相待,耐心、细致地做好沟通解释,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诉求,努力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宗,为自然人申请件,予以公开1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2宗。
(五)加强监督保障。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政府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保密工作培训,不断增强经办人员保密工作意识和信息公开材料的审查意识,有效保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果,但在政府网站建设、政策文件解读、公众留言办理等方面仍有待改进。202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信息主动公开水平。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
二是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设计,方便公众浏览、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加强内容保障,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推动政策解读更“接地气”。
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和公众留言办理。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更好满足公众的合理信息需求。提高网民留言办理效率,为公众咨询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