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来源:市教育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清远市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763-3361396。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及依法行政有关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聚焦重点、强化基础,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对网站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认真做好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充分发挥各种信息公布平台的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微信、网站,教育简报教育周刊《清远教育》等方式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保密工作培训,进一步增强保密工作意识,使各种平台发布信息得到广泛的运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畅通媒体渠道,努力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的舆论环境,大力加强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对清远教育工作有更多了解支持和帮助,成效显著。2016年,在清远日报上出版15个专版,在《南方日报·清远观察》上出版 48个专版,共刊登1000多条教育信息,开设专栏“创现县区行”,宣传各县(市、区)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推进情况。并在清远电视台开设“最美教师”报道专栏。与此同时,市教育局加大了官方微博、微信的宣传力度,每天发2则以上的微博,及时向网民反映全市教育系统的最新动态。微信、微博平台同步发布图文总数635篇、总关注人数11081。为群众提供了及时高效的信息保障。2016年,我局按时办理12345平台交办的71份工单,办结率达100%。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共33份,被授予“承办政协第六届清远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先进单位”称号。通过构建立体的宣传网络,为清远教育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

    三、咨询情况

2016年度,本局网转办群众来信、来电等信访件50余起,接待5人以上群众上访4起。均已按规定办理。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6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件,已答复;行政诉讼案2件,目前正在诉讼。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提高服务意识。市教育局将进一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仍需不断完善。随着信息公布平台增多,政务公开信息逐渐增大,需要进一步增强信息透明度,健全网络监督。

(三)加强制度建设。力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四)丰富公开信息的内容。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公布教育工作各项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教育动态信息,努力提高公众对教育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清远市教育局

                                           2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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