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宗函〔2017〕38号
关于印发《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市局各科(室):
为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监督,促进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民族宗教有关法律法规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我局编制了《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科室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工作。局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室将定期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事
项目录
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部门 |
1 |
2017年度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 |
民族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