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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5 11:34:2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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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有关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有力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决策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现将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全年合计4次,学习并研究贯彻依法行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5次,印发2020年普法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把依法行政要求贯穿到制度建设、行政决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群众服务等的全过程中。

  (二)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对照权责清单事项,认真做好对口承接事项的调整落实工作,并着重对纳入省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事项重新进行研究;积极迎接“2020年省级政府一体化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调查评估,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围绕办事目标由“可办”向“好办”转变,迅速进行专题研究,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任务,积极稳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按照省民宗委、市政数局最新标准,完成我局行政服务事项梳理,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即办率达到100%,“一窗受理”达到100%,网办深度达到Ⅳ级,时限压减率达到95%。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干部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领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市委统战部理论中心组2020年第八次学习会暨统战干部大讲堂,邀请市律师协会会长、市普法宣讲团成员邝庆刚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进行专题宣讲;局领导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法制理论学习,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干部积极学的良好风气。

  (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谁执法、谁监管,谁上报”原则,100%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目录认领、实施清单编制和监管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加强对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操作培训,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架构体系,完善检查对象库、检查人员库和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为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部门联合抽查筑牢工作基础;坚持把信教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重点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安全隐患,紧盯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消防、治安、卫生、房屋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治理,严把大型宗教活动的报批和监管。今年以来,开展“双随机”抽查1次。

  (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开展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亮证,推动事后公示,今年以来,我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案件12宗;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相关制度建设,配齐相关执法设备,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确保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制定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建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小组,针对以我局名义实施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事前内部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今年以来,我局未作出重大执法决定。

  (六)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力度。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全年陆续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月、安全生产月、纪律教育学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宪法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教育,向全市干部群众,特别是民族宗教干部、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广泛宣传宪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其他党纪国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从事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今年以来,共发放资料1.7万多份,新闻媒体报道6次,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237场,参与人数4469人次,微信平台及广播电视台屏幕滚动播出宣传信息500多次,悬挂横幅67幅,安全演练39次,运用“清远头条”、“清远统一战线”等微信公众号开展政策法规有奖竞答,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营造了普法宣传的良好氛围。我局制作发布的“清远民族宗教普法宣传”动画,获评清远市第二届法治文化节法治作品评选活动“优秀法治文化精品”。

  (七)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依法审核享受高考政策照顾的少数民族学生996名;依法复核申请每年1万元资助的少数民族大学生2828名;依法审批民族成分变更申请39人;依法办结各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8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民族宗教难点工作挑战日益突显。非法宗教活动时有发生,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的调查取证、处罚取缔,还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措施,对非法传道、非法宗教活动的制裁力度不够,法律震慑效果还有待提升。佛教、道教商业化,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基础生活设施保障不足、修缮工作难度大等一些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还需要重点关注并解决。

  (二)民族宗教执法力量整合还不够好。民族宗教工作日益繁重,基层工作力量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机构改革后,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并入党委统战部,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人员编制有所缩减,持有宗教执法证人数明显减少,统筹统战部门其他工作方向的干部学习民族宗教法律、熟悉民族宗教业务、考取执法证件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三)政务服务标准化改革问题较为突出。在全面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标准化改革过程中,现有行政职权已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但网上办件率仍比较低,群众对宗教政策和文件的认识程度不全面,对网办流程不熟悉,仍然比较愿意选择线下咨询和线下办理。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认真抓好《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等民族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和调整民族关系,坚持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面法律法规,依法防范和打击境外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依法做好佛教道教去商业化工作,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依法做好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做好民间信仰管理工作。

  (二)保持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大力宣传和解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加强培训教育,对分管民族宗教工作党政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专题培训,做到全覆盖,切实增强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法治意识,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继续推进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宣讲,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公众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加强对宗教界人才培养,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财务监督。

  (三)大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修改完善宗教工作权责清单,修订宗教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完善宗教事务执法程序,细化具体操作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要求。继续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培养民族宗教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及效率。注重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四)加强组织保障。继续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督查指导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建设。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对法治建设难点重点工作作出部署。积极监督指导基层宗教工作,必须确保县一级宗教工作机构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有足够的专职行政人员,充实宗教工作队伍,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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