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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9 15:30:3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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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清远市民族宗教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职能定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对广东、清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有力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决策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年初印发了《2021年普法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普法宣传责任人、责任科室、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落实时限。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多次率队赴县市区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严格督促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事务,提升依法全面履职能力。领导带头,严格贯彻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营造常态化学习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理论中心组学习等集中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四是落实广东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认真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检查行为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五是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大力推进网上办理事项,不断推进电子化职能审批工作,实现宗教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让群众足不出户可以享受到统一规范、方便快捷的在线服务。二是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优化提升专项工作。按照省民宗委、市政府最新工作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优化,累计更新40多个要素,完善50多个事项办理流程,完成61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四免”优化底数梳理,目前已优化32项,所有事项已完成电子证照关联,并清理1个已取消宗教事项的证明。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不存在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不存在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三是完善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行政审批案件,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建立健全,积极建立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加强重大执法事项的法治审核制度,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2021年我局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检查案件12件,行政许可案件2件。二是以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为依托,完善检查对象库、检查人员库和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每年制定的清远市民族宗教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在宗教执法领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次,完成6个抽查任务,抽查11个对象。

  (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流程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对“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格审核”等事项的办理流程、递交资料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优化,进一步推进民族工作法治化。二是开展示范创建活动。2021年在我局的大力争取和积极推动下,省民族宗教委在我市连南瑶族自治涡水镇设立“法治基层工作点”。工作点的设立,切实提高我市民族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开创“法治民宗”建设的新局面。

  (五)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切实加强三支队伍法治意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条例为重点,加强培训教育。比如,选派3名市、县宗教干部参加省民族宗教委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班;举办2021年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及宗教场所负责人70多人接受了为期4天的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充电”;举办清远市宗教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省民族宗教委领导、市公安局业务负责人作行政执法和开展宗教执法专项工作做专题讲座,组织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干部参与培训,提高全市宗教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宗教领域和谐安全稳定。二是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清远行”“扫黄打非”进基层等活动为抓手,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宗教场所开展普法宣传。结合党员双报到、社区包联活动、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到社区、村委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三是重视对学校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委平安清远建设领导小组印发《清远市维护广东省职业教育城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制定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广东省职业教育城民族宗教工作清单,明确工作任务。今年以来,我局在清远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省职教城,分别设置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栏,举办普法宣传文艺汇演2次。四是线上线下全面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线上方面,制作“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视频”在线上平台进行推广宣传,在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开设专栏活动,以“学法用法、与法同行”为主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重点开展网络知识答题竞赛,参与人数达到2.5万人。线下方面,组织全市宗教团体、重点宗教场所负责人召开我市宗教领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会,引导宗教界人士深刻领会和把握讲话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共组织举办文艺汇演、诗朗诵、书画展、报告会等各类活动10余场次,利用LED显示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印制2000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环保袋、3万份民族政策法规,发放到各级各部门、群众办事窗口和社区便民站。

  二、存在的不足、原因

  (一)需要进一步在宗教界树立“法治”意识。部分信教群众法治意识不强,发生矛盾纠纷时候仍然习惯用非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二)民族宗教执法力量亟待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日益繁重,基层工作力量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机构改革后,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并入党委统战部,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人员编制有所缩减,持有宗教执法证人数明显减少,并且今年以来民族宗教工作岗位人员变动较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大力宣传和解读新修订的宗教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以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清远行”“扫黄打非”进基层等活动为抓手,对分管民族宗教工作党政领导、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专题培训,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和普法宣传活动,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在省、市的指导下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和“互联网+监管”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调研。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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