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少数民族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推动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2015年清远市级财政预算安排,2015年度清远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300万元。现将资金拟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科)反映。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分配方案,将上报市政府审批。公示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10月13日(共7个工作日)。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电话:0763-3381707
附件: 2015年度清远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拟安排方案
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