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市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民族宗教有关法律法规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我局编制了《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未列入本目录,但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局行政班子或局党组会议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及时提交审议并按相关程序办理。
请各有关科室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工作。局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室将定期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
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部门 |
1 |
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 |
民族科 |
2 |
社会影响面广的大型宗教活动场所 规划建设 |
宗教科 |
3 |
涉民族宗教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
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 |
4 |
涉民族宗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
相关业务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