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其中,连州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迅速行动,10月25日,率先评出三级人民调解员8人,四级人民调解员4人。
连州市司法局按照清远市司法局的有关工作部署,于今年9月全面启动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广泛动员宣传,努力引导每名人民调解员主动参与到等级评定工作中来,同时按照评定办法、评审流程,从法律素养、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年限和表彰荣誉等方面对符合等级相应条件的人民调解员逐一进行了综合评定,最终评出三、四级人民调解员共12人并颁发等级证件。
近年来,清远市各级人民调解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奋战在调解一线,积极履职尽责。据统计,仅今年第1至3季度,全市就已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5101件,累计成功5053件,对平安清远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对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增强职业荣誉感,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至关重要。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将坚持以人民调解员等级化管理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切实加强工作保障,激发全体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持续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