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司法局

清远市司法局启动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6-30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决定号召,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市司法局围绕“巩固脱贫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主题,在第14个“广东扶贫济困日”到来之际,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有意义的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爱心捐赠活动。市局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积极参与爱心捐赠活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行动起来,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

  

  活动前夕,市司法局发出《清远市2023年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倡议书》,此次捐赠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是市司法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面推进我市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事业的具体表现。

  近年来,清远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主动融入“百千万工程”,以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契机,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为抓手,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为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高水平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健全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市建成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5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2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充分展示民主法治建设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0个,其中国家级11个、省级49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大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村(社区)依法治理成效显著,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大量矛盾纠纷就地得到调处。今年以来,开展村(社区)法律咨询4000余件、法治宣传1000余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近100件,化解相关矛盾纠纷7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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