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司法局

清远市司法鉴定协会召开理事会商讨法医类鉴定规范执业措施等事宜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6-30

  6月30日,清远市司法鉴定协会在清远市司法局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理事会议,市司法局相关人员出席。

  

  理事会成员共同商议并表决通过《清远市法医类鉴定规范执业措施》,明确通过拍照、录音录像、邀请当事人、家属见证等方式,确保有两名司法鉴定人实施法医临床检查和法医病理检验等工作;传达学习《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残疾等级鉴定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指南》等文件,明确在法医临床鉴定中的运用和后续监管的有关要求。在当前公民法治意识逐年提高,司法鉴定投诉量居高不下的执业环境下,市鉴定协会制定法医类规范执业措施非常及时,我市鉴定行业敢于担当,创新管理监督方式,不断强化行业自律,有效引领全行业规范化发展。

  会议强调,要推进司法鉴定行业执业的规范建设,营造公平、规范、诚信的良好司法鉴定执业环境。要严格遵循依法依规执业的基本准则,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地从事司法鉴定活动。要坚持从严监管,落实本次制定的我市法医临床行业执业规范,确保公平竞争。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力提升我市司法鉴定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侯伟明列席会议,并就有关工作开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职业规范和道德建设。司法鉴定是司法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涉案当事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等重大利益起关键作用,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司法鉴定公益性的特点,要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加强道德建设,公正、科学开展执业,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二要依法依规。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基础和前提,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是否中立、科学、规范,对鉴定质量常常具有重要的,决定性的影响,要严格按照程序执业,确保鉴定意见客观、科学、准确。三要加强督导。各鉴定机构必须严格落实执行《清远市法医类鉴定规范执业措施》,司法行政机关和协会要加强监督和检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