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2024年5月30日,市司法局邀请消防部门对全市7家司法鉴定机构营业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通过实地察看的方式,对疏散通道(含疏散走廊、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及疏散门等)是否通畅情况,安全疏散出口标志、应急灯、烟雾感应报警器、喷淋、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具配备及维护情况、消防培训情况和有无违规住人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反馈给被检机构,要求立即整改,做好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做到消除隐患、不留消防死角。
通过此次消防安全检查,提高了司法鉴定机构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排除安全隐患。市司法局要求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建立责任清单,确定消防责任人,做好消防安全设备的更新和维护,加强对机构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