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市级部门决算的通知》(清财办〔2017〕16号)文件精神,现对我中心2016年度市级部门决算情况进行说明。
一、部门职责
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承担外商投资趋势和全市吸收外资总体情况的研究,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参与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掌握国内外招商引资的动态及相关信息,为市政府制定吸引外资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参与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外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外商投资考察等重大活动;承担全市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的对外宣传和推介,承办全市招商项目的收集和整理,建立项目库及编制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目录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设办公室1个,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8万元,本年度收入137.08万元,比上年度收入91.46万元增加45.62万元,本年度支出136.23万元,比上年度支出87.65万元增加48.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收支相应增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38万元,本年收入136.63万元,比上年度收入91.03万元增加45.60万元;本年支出136.23万元,比上年度支出87.65万元增加48.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收支相应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3.7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6.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决算数为2.84万元,其中: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元,与2015年持平。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2.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为2.62万元,与2015年基本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共接待境内外客商5批次,31人。费用比2015年0.39万元减少0.17万元, 没有超出年初预算,符合厉行节约的要求。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8万元,比2015年增加6.98万元,增加45.68%,主要原因:一是外出招商引资活动增多,差旅费增加;二是扶贫驻村干部的差旅费及补贴增加;三是维稳经费支出增加。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车辆1辆;单位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也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没有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支出。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