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度,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严格落实中央和省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以及《清远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系统谋划,以高质量法治引领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法治在退役军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助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落实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局领导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结合集体学习、个别交流等形式推进领导班子带头学法。二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法治建设摆在退役军人工作全局重要位置,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三是坚决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江绍勇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统揽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带头学法守法,带头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方略,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党组会议上听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狠抓“三项一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其他班子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形成从上到下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落到实处。四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重点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和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广东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清远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做好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对清远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相关要求,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及时更新权责清单,按照能取消则取消、能下放尽量下放、能合并的予以合并原则,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由县级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检查权,通过予以取消或下放的形式,交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行使,同时加强对下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二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按要求落实推动退役军人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对各科室(中心)的职责进行明晰,动态优化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职能职责。持续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和权责运行流程图,贯彻落实“权责相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行政法原则,明确什么事该谁管、谁来做、如何做等问题,着力解决“互相推诿、流程模糊”等问题,逐一明确职权事项运行各环节对应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事项。三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决策支撑,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建议。四是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单独设立了对外服务窗口,逢周二安排坐班律师全天办公,向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各县(市、区)参照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做法,确保每周有律师为退役军人服务,实现市县两级退役军人法律服务(援助)工作室(站)全覆盖。截至10月,全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律援助室为退役军人提供来访来电法律咨询135次,主要涉及安置、土地纠纷、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拆迁、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债务纠纷等问题,退役军人遇事找法、办事用法的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五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优化。为高质量做好优待证制发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管理能力,全面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优待证管理办法》等国家政策落实,今年2月,联动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和合作银行,在全省率先启动优待证建档立卡工作和优待证申请办理程序。针对部分年龄较大、身患重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采取上门入户的方式办理,让服务对象“足不出户”完成优待证申领手续。健全安置保障机制,完善“直通车”、双向选择、考试考核、积分选岗、指令性分配相结合的安置办法,9名转业干部均已安置上岗,提前完成安置任务,完成时序列全省前五;接收38名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消防员,已按规定全部安置上岗;3名在职在编随军家属及1名随调家属均已安置,实现各方均满意。六是持续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持续推进广东“数字政府”建设,畅通部门间信息共享渠道,统筹市、县、镇信息化建设,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服务管理能力提供支撑。依托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发的综合管理平台,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构建基础运行环境支撑体系。依托“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入伍、服役、退役、就业、优抚”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精神。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提醒事项清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广东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全年累计学法9次,积极研究部署清远市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具体落实措施。二是完善内部规范体系。根据《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关于印发《清远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清远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清远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为全面推进无烟单位建设,实现控烟常态化,制定了《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烟党政机关管理制度》。修订了《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进一步规范了本局机关综合档案和业务档案管理。为进一步明确采购规范,制定了《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相关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出台。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联合18个部门推出《清远市军人及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实施办法》。四是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上级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前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排专人进行梳理,认真检查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改革决策、上位法规定或者失去时效的及时废止,对需要调整更新的作出修改,对仍有保留意义的予以保留,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动态清理工作。
(四)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增强依法决策意识,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严格执行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设立局法律顾问,加强法律顾问规范管理。二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决策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进行记录,决策相关材料做好归档,有效推进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宣传解读、实施后评估和监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对同一检查对象同一时期实施多项检查,避免对检查对象重复检查。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退役军人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减少行政检查频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开展了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有效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组织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业务科室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监督,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按时按质完成学法考试,选派2名干部参加由市司法局举办的清远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业务应用培训,不断建强行政执法队伍。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完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制度。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等及时公开涉及退役军人利益的政府信息,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及时公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三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规范建设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严格落实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和信息的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优质。
(七)加大法律制度学习与宣传力度。一是着力打造高素质法治队伍。选派1名干部参加由市司法局举办的2022年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培训暨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培训班,提升干部队伍行政复议应诉能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和管理能力。选派2名干部参加由市司法局举办的清远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业务应用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行政处罚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广东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等重要案例,培养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聘请法律专家讲法授课,学习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为干部职工普及法律知识,学习与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学法考试成绩90分以上干部达100%。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月”和“喜迎二十大 法治拥军示范创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政策法规学习知识竞赛活动,激发系统工作人员的学法热情。联同驻点律师、社工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进军营、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举办宣讲、培训等活动20余场次,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在现场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解惑。创新宣传方式,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牵头制作的法治宣传动漫微视频《漫谈党规党纪 信访工作条例》获得“法治新时代”广东省2022年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总决赛铜奖。三是积极参加法律文化活动。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派干部参加2022年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积极参加2022年清远市法治文化季活动,使得依法治国精神深入人心,提高了行政人员的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使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深入人心。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审核监督,促使行政行为在阳光下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力求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
二、存在的不足
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在局领导高度重视和各科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执法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还待进一步建强。
(二)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对退役军人领域的政策法规还需进一步熟悉,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
(三)法治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宣传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执行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法治理念,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通过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最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查找不足及时改进,力争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扎实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全局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及时对已落实或完成的工作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二是全面系统地学习《清远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贯彻实施方案。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网络等载体,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多种方式普及法律常识。四是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日常工作长效机制,建强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队伍,完善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体系建设,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清远。
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