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根据省防疫指挥部和《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管理期间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清远市防疫指挥部办公室2月26日决定将我市各县(市、区)划分为低风险地区的实际,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定于3月9日起恢复对外受理业务及接待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从3月9日起正式恢复对外接待服务,服务时间为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到现场办理的服务对象,原则上一人一事,避免人员聚集,请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出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服从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
特此公告。
清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