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5-29

  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详见招聘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职位

 招聘对象

  录用

人数

 专业范围

  学历

  学位

  备注

行政辅类 (第档月薪)

  应届毕业生与社会人员

  1

文秘、法律、计算机

本科

  /

  有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录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

  (二)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愿意履行义务,能保守工作秘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热爱退役军人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分析问题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5.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姻亲。    

  三、报名办法

  (一) 报名时间

  2020529日至61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请有意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电子版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扫描件(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等)发送到qytyjr81@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考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763-3866123

  (三)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和面试。615日下午300进行笔试,616日下午300进行面试。地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室。

  (二)总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由工作人员当场计算并向考生本人宣布,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第一名考生进入体检和作考察人选。

  (三)体检。617日,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考生到市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本局支付)。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四)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进行。

  (五)办理手续。考察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五、招聘人员待遇

  薪酬待遇按《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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