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通过走访慰问、帮扶解困等形式,提升退役军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抚恤优待政策得到落实。截至目前全县共有英烈遗属17人(其中,烈士遗属9人、烈士子女8人)。国家对英烈遗属实行每月发放抚恤金,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执行优抚政策,落实各项待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2021年烈士遗属抚恤金发放标准增长至3098元/月,烈士子女570元/月。
二、英烈属享受优待金。为落实国家优待抚恤政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阳山县实际,对烈军属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行统筹管理,其中,享受国家抚恤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在每年度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同时,“三属”(以户计算),发放标准按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发给。
三、实施医疗临时救助。根据阳山县制定出台的《阳山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试行)》阳府办﹝2009﹞75号文件精神,对全县享受抚恤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统一购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同时,对于优抚对象住院医疗,实行规定报销范围限额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报销(补助)后剩余部分,给予医疗补助,其中“三属”和烈士子女补助比例40%。所需资金由退役军人事务局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资金中支付。除此之外,2021年1-8月,阳山县为13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成功申请应急救助,申请救助资金共计32.8万元
四、医疗服务优先。在本县优抚对象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床位费;免收急诊挂号费、急诊诊查费、急诊观察床费等系列政策优抚措施,同时,支持、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采取多种措施减免优抚对象的医疗费用。
五、开展走访慰问。利用“春节”“八一”“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广泛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将党委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烈属家中。1-8月已累计走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9680人,共送出慰问金(品)合计130万元。
六、稳步推进社保接续工作。阳山县把解决部队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及时在全县范围内发布《关于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告》,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逐一进行申请登记。对前来申请的符合政府安排条件的退役士兵逐人核查社保断缴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为解决部分退役社保接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截至8月30日,阳山县已受理登记264人,初审通过264人,办结264人,已缴费264人。
接下来,我们将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倾听退役军人的声音,紧扣群众关切,把实事做好,把好事做实,为退役军人解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