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提高烈士纪念设施的辨识度和庄重感,清远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启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识牌。
清城区积极响应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号召,于2024年9月12日起正式启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识牌。这一举措旨在尊崇、铭记英烈为国家、民族和人民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同时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与管理。
陆军第一五七师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保护标识牌
石板革命老区烈士纪念碑保护标识牌
清新区贯彻落实烈士褒扬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管理,推动清新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不断提质增效。目前,全区八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已全部悬挂到位。
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县级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悬挂统一规范的保护标志标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设计理念由红星、“永垂不朽”题词、纪念碑、阶梯等元素构成。通过使用统一规范的保护标志标识,让社会公众更加直观地了解到烈士纪念设施的名称、保护级别、批准设立单位等基本信息,体现党和国家对英烈的尊崇、褒扬和纪念。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标识牌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标识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