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概况
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成立于2002年3月,是由原清远市皮肤病防治所、清远市结核病防治所、清远市卫生局直属门诊部和清远市红十字会门诊部撤并组建而成。主要担负着全市结核病、麻风病、皮肤性病防治工作任务,是一家集预防、医疗、科研、保健、康复、社区服务为一体的慢性病防治专科医院。
二、机构设置
医院建筑面积共9339.37㎡,分五址办公:连江路新院区门诊住院楼(面积4266.5㎡)、龙船塘结核病防治门诊部(面积785.9㎡)、环城路皮肤性病防治门诊部(1052.43㎡)、连江路制剂中心(面积1658.46㎡)、新桥麻风病疗养分院(1576.08㎡)。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200人,设有皮肤科、性病防治科、结核病科、综合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科、职业病科(含康复科)、质量管理科、预防保健科(体检中心)、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含病理科)、医疗美容科、制剂室、党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防治科、财务科、人力资源科、总务科、药械科、信息管理科、计算机网络管理科、疗养分院等23个科室。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情况
2016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37.82万元,本年度收入总计5412.48万元,本年度支出总计5062.3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结余分配290.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7.2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37.82万元,本年收入为795.20万元,本年支出为735.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7.22 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为0.71万元,本年支出为0.7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4、2016年本部门财政收入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 万元,决算数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预算0万元,决算数0万元。公务接待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特种专业用车4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单位价值20万的通用设备有6台,单位价值100万的专用设备有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