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成立于2002年3月,是由原清远市皮肤病防治所、清远市结核病防治所、清远市卫生局直属门诊部和清远市红十字会门诊部撤并组建而成。主要担负着全市结核病、麻风病、皮肤性病及及职业病防治工作任务,是一家集预防、医疗、科研、保健、康复、社区服务为一体的慢性病防治专科医院。市编办定该医院为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床位90张,现实际开放床位90张。
二、机构设置
我院挂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清远市职业病防治院两个牌子,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医院现有在职职工200人,设有皮肤科、性病防治科、结核病科、综合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科、职业病科、康复科、质量管理科、宣传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含病理科)、医疗美容科、制剂室、党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防治科、财务科、人力资源科、总务科、药械科、信息管理科、计算机网络管理科、疗养分院等23个科室。
第二部分 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1 | |||
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2017年预算数 | 项目 | 2017年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317.70 | 一、基本支出 | 251.00 |
二、财政专户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66.70 | |
三、其他资金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317.70 | 本年支出合计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六、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六、结转下年 | ||
收 入 总 计 | 317.70 | 支 出 总 计 | 317.70 |
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
表2 | |||
收入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7年预算数 | ||
一、预算拨款 | 317.7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317.7 | ||
基金预算拨款 | |||
二、财政专户拨款 | |||
教育收费 | |||
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 |||
三、其他资金 | |||
事业收入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其他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317.7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
收入总计 | 317.7 | ||
表3 | |||||
支出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7年预算数 | ||||
一、基本支出 | 251 | ||||
工资福利支出 | 251 |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 |||||
二、项目支出 | 66.7 | ||||
日常运转类项目 | |||||
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 | |||||
其他类项目 | |||||
科技研发类项目 | |||||
基本建设类项目 | |||||
补助企事业类项目 | |||||
信息化运维类项目 | |||||
专项业务类项目 | 66.7 | ||||
因公出国(境)项目 | |||||
信息系统建设类项目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317.7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六、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317.7 | ||||
表4 | ||||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7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7年预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317.70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317.7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收 入 总 计 | 317.70 | 支 出 总 计 | 317.70 |
表5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 单位:万元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
功能科目名称 | 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317.70 | 251.00 | 66.70 |
[20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 50.00 | 50.00 | |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0.00 | 50.00 | |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 | 50.00 | 50.00 | |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67.70 | 201.00 | 66.70 |
[21002]公立医院 | 267.70 | 201.00 | 66.70 |
[2100208]其他专科医院 | 267.70 | 201.00 | 66.70 |
…… |
表6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 单位:万元 |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2017年预算 |
合计 | 251.00 | |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201.00 |
[50101]工资资金津补贴 | [30101]基本工资 | 201.00 |
[50101]工资资金津补贴 | [30102]津贴补贴 | |
[50101]工资资金津补贴 | [30103]奖金 | |
[50102]社会保障缴费 |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
[50103]住房公积金 | [30113]住房公积金 | |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106]伙食补助费 | |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310]资本性支出 | |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0.00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4]抚恤金 |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5]生活补助 |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6]救济费 |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7]医疗费补助 |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9]奖励金 | |
[50905]离退休费 | [30301]离休费 | |
[50905]离退休费 | [30302]退休费 | 50.00 |
[50999]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表7 | |||||||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 单位:万元 |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2017年预算 | |||||
合计 | 66.70 | ||||||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106]伙食补助费 | ||||||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1]办公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2]印刷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4]手续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5]水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6]电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7]邮电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9]物业管理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11]差旅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14]租赁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 ||||||
[50202]会议费 | [30215]会议费 | ||||||
[50203]培训费 | [30216]培训费 |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26]劳务费 |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03]咨询费 | ||||||
[50206]公务接待费 | [30217]公务接待费 | ||||||
[50207]因公出国(境)费用 | [30212]因公出国(境)费用 | ||||||
[5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50209]维修(护)费 | [30213]维修(护)费 | ||||||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310]资本性支出 | 66.70 | |||||
[50306]房屋建筑物购建 | [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 | ||||||
[50301]公务用车购置 | [31013]公务用车购置 | ||||||
[50303]设备购置 |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3]专用设备购置 |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50307]大型修缮 | [31006]大型修缮 | ||||||
[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66.7.0 | |||||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7]医疗费补助 | ||||||
[50999]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表8 | |||||||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7年预算 | ||||||
行政经费 | 0 | ||||||
三公经费 | 0 | ||||||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
1、公务用车购置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
注: | |||||||
1、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及、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 |||||||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员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 |||||||
表9 | ||||||||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0 | ||||||||
注:如该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则本表为空。同时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以空表呈报省人代会审议。 |
表10 | |||||||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 金额:万元 | ||||||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其他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计 | 251.00 | 251.00 | 251.00 | ||||
工资福利支出 | 201.00 | 201.00 | 201.00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0.00 | 50.00 | 50.00 | ||||
表11 | |||||||||||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 金额:万元 | ||||||||||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其他资金 | 绩效目标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合计 | 66.70 | 66.70 | 66.70 | ||||||||
人才培养 | 15.00 | 15.00 | 15.00 | ||||||||
结核病控制项目 | 35.10 | 35.10 | 35.10 | ||||||||
麻风病防治项目经费 | 7.00 | 7.00 | 7.00 | ||||||||
麻风病护理补助经费 | 9.60 | 9.60 | 9.60 |
第三部分 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7.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17.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7.7万元。
二、2017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16年预算减少256.8万元,下降了44.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理化实验室设备购置专项256.8万元。。
三、2017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7.7元,其中:基本支出251万元;项目支出66.7万元。与2016预算数相比,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6.8万元,下降44.7%。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7.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7.7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支出317.7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56.8万元,下降了44.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理化实验室设备购置专项256.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7.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万元,占比13.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占比86.73%。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预算数50万元,与2016年预算对比无增减。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其他专科医院(项):年预算数267.7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56.8万元,下降了44.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理化实验室设备购置专项256.8万元。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50万元和在职基本工资201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和体检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 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