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公益一类单位,其上级主管部门为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1)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2)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因素,实施控制措施;(3)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4)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6)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7)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八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科教信息科、免疫规划科、公共卫生监测科、传染病预防控制科、慢性非传染病预防控制科、职业卫生监测科、检验科。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1 | |||||||
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1,384.73 | 一、基本支出 | 1,140.73 | ||||
二、财政专户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4,244.00 | |||||
三、其他资金 | 4,000.00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5,384.73 | 本年支出合计 | 5,384.73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六、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六、结转下年 | ||||||
收 入 总 计 | 5,384.73 | 支 出 总 计 | 5,384.73 | ||||
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
表2 | ||||||
收入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
一、预算拨款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384.73 | |||||
基金预算拨款 | ||||||
二、财政专户拨款 | ||||||
教育收费 | ||||||
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 ||||||
三、其他资金 | ||||||
事业收入 | 4,000.00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其他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5,384.73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
收入总计 | 5,384.73 |
表3 | |||
支出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
一、基本支出 | 1140.73 | ||
工资福利支出 | 708.16 |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86.9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45.67 | ||
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 |||
二、项目支出 | 4244 | ||
日常运转类项目 | |||
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 | |||
其他类项目 | |||
科技研发类项目 | |||
基本建设类项目 | |||
补助企事业类项目 | |||
信息化运维类项目 | |||
专项业务类项目 | 4244 | ||
因公出国(境)项目 | |||
信息系统建设类项目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本年支出合计 | 5384.73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六、结转下年 | |||
支出总计 | 5384.73 |
表4 | |||||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1,384.73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1,384.73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收 入 总 计 | 1,384.73 | 支 出 总 计 | 1,384.73 |
表5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单位:万元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
功能科目名称 | 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1,140.73 | 244.00 | |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17.67 | |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16.59 | |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316.59 | |
[20808]抚恤 | 抚恤 | 1.08 | |
[2080802]事业单位离退休 | 死亡抚恤 | 1.08 | |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823.06 | 244.00 |
[21004]公共卫生 | 公共卫生 | 702.02 | 244.00 |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702.02 | |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0.00 | 244.00 |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0.24 | |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 | 事业单位医疗 | 20.24 | |
[221]住房保障支出 | 住房保障支出 | 100.80 | |
[22102]住房改革支出 | 住房改革支出 | 100.80 | |
[22210201]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 | 100.80 |
表6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2016年预算 | |||
合计 | 1,140.73 | ||||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708.16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1]基本工资 | 215.80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2]津贴补贴 | 345.72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3]奖金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4]社会保障缴费 | 45.40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7]绩效工资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13]住房公积金 | 101.24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14]医疗费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86.9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1]办公费 | 4.29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2]印刷费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4]手续费 | 1.0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5]水费 | 1.08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6]电费 | 28.09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7]邮电费 | 1.5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9]物业管理费 | 31.2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11]差旅费 | 1.5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15]会议费 | 3.04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16]培训费 | 2.0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17]公务接待费 | 1.5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12]因公出国(境)费用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0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13]维修(护)费 | 5.0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70 | |||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45.67 |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4]抚恤金 | 1.08 |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5]生活补助 | 150.40 |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6]救济费 |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7]医疗费补助 | 1.00 |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9]奖励金 | ||||
[50905]离退休费 | [30301]离休费 | ||||
[50905]离退休费 | [30302]退休费 | 166.19 | |||
[50999]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27.00 |
表7 | ||||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2016年预算 | ||
合计 | 244.00 | |||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1]基本工资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2]津贴补贴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3]奖金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4]社会保障缴费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7]绩效工资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13]住房公积金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244.0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1]办公费 | 14.71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2]印刷费 | 18.0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4]手续费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5]水费 | 4.0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6]电费 | 6.9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7]邮电费 | 1.0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9]物业管理费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11]差旅费 | 8.5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15]会议费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16]培训费 | 18.0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18]专用材料费 | 50.0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25]专用燃料费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26]劳务费 | 23.0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27]委托业务费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3]咨询费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17]公务接待费 | 3.5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12]因公出国(境)费用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0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13]维修(护)费 | 15.00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1.39 | ||
[50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 [310]资本性支出 | 0.00 | ||
[50601]资本性支出(一) |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 |||
[50601]资本性支出(一) | [31003]专用设备购置 |
表8 | ||||||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预算 | |||||
行政经费 | 0.00 | |||||
三公经费 | 39.00 | |||||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0.00 |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34.00 | |||||
1、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4.00 |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5.00 | |||||
注: | ||||||
1、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及、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 ||||||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员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 ||||||
表9 | ||||||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注:如该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则本表为空。同时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以空表呈报省人代会审议。 |
表10 | |||||||||||||||||||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 | 金额:万元 | ||||||||||||||||||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其他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140.73 | 1,140.73 | 1,140.73 | ||||||||||||||||
工资福利支出 | 708.16 | 708.16 | 708.16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6.90 | 86.90 | 86.90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45.67 | 345.67 | 345.67 |
表11 | |||||||||||||||||||||
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金额:万元 | ||||||||||||||||||||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其他资金 | 绩效目标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合计 | 244.00 | 244.00 | 244.00 | ||||||||||||||||||
传染病防治经费 | 16.00 | 16.00 | 16.00 | ||||||||||||||||||
冷链运转维持经费 | 30.00 | 30.00 | 30.00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 | 30.00 | 30.00 | 30.00 | ||||||||||||||||||
艾滋病防治经费 | 50.00 | 50.00 | 50.00 | 良 | |||||||||||||||||
应急疫苗贮备经费 | 20.00 | 20.00 | 20.00 | ||||||||||||||||||
消灭脊灰质炎经费 | 10.00 | 10.00 | 10.00 | ||||||||||||||||||
血吸虫防治经费 | 5.00 | 5.00 | 5.00 | ||||||||||||||||||
疟疾防治经费 | 3.00 | 3.00 | 3.00 | ||||||||||||||||||
水质监测经费 | 80.00 | 80.00 | 80.00 | 良 |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单位收入预算5384.73万元,比上年增加775.28万元,增长16.82%,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较去年有所增加,导致预算收入增加;支出预算5384.73万元,比上年增加775.28万元,增长16.82%,主要原因是事业支出增加,导致预算支出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9万元,比上年减少38万元,下降49.3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万元,比上年减少17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车辆保有量减少,并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控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数量。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月1日,本单位占有车辆使用情况为:本单位共有车辆16台,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6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单位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 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