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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09:01:54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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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三会一课”学习为基础、一线践学为拓展的政治理论学习方式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今年以来,局党委会学习17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学习241次,开展党组织联学共建活动18次。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要点,印发《清远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清远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压实局机关各科室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市工作方案,做好局2022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并根据考评结果开展整改,经局党委会研究审议后形成整改报告。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效学习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家喻户晓。二是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积极配合开展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组织召开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整改工作会议,抓好考评问题整改落实,做好2023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迎考工作。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印发《清远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进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二是局主要负责人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9月1日上午,局长黄永华以机关主要负责人身份在清新区人民法院出庭应诉。三是局主要负责人按时保质完成学法用法考试,及时完成年终述职报告抄报工作。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提高行政审批便利化服务。开展综合窗口人员的业务对接培训,增加特种作业资格证延长复审网上办理功能。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二次统筹工作,实现全省、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统一标准。规范审批工作流程,印发《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内部审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主体,加快审批效率。2023年,受理行政许可业务60409宗,其中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业务60108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22宗、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5宗、危险化学品业务150宗,按时办结率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均达100%。标准化定级业务受理63家。

  (二)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开展清远市一般化工、医药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开展清远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治理巩固提升行动,重点开展8大模块整治,进一步巩固深化我市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成效。制定印发《清远市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全市3个化工园区已对照有关标准规范,完成封闭化改造提升管理。严查严纠重大事故隐患,全市9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44项,整改率100%;抽查检查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75家,发现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企业1家,帮扶指导重点企业25家(次)。二是推进“三项整治”“三个一批”等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制定露天矿山专项整治方案、综合整治方案、非煤矿山重大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方案。扎实推进“源头治理”,通过市矿委会严格把关新立采矿权,强化重大风险研判和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实施节后复工“四级验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做到“五个到位”。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派出执法人员1500人次,检查矿山企业755家次,发现隐患1640项(其中重大隐患108项),责令停产矿山39家次。集中淘汰退出矿山企业68家,注销证件26家、依法暂扣证件2家。我市新增采矿权4个(英德2宗,清城、佛冈各1宗),均为年产超过300万吨大型矿山,有力推动全市矿业经济规模化、集约化和绿色化发展。三是加强工贸行业安全风险防控。排查掌握全市钢铁企业9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14家、涉粉作业10人以上22家、30人以上4家、涉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48家、涉氨重大危险源企业5家、电镀企业42家的行业底数,组织开展电气焊作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机构和培训机构“走过场”行动等。对清新区、清城区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现场指导帮扶清城区内5家重点企业、其他非重点县5家企业。推进6个行业创建示范点,联合清城区、清新区、佛冈县应急管理部门召开现场培训会6场。全面推广我省工贸行业建设试点经验,率先在铝加工(深井铸造)和粉尘涉爆行业推广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2023年,全市工贸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检查、抽查企业2054家,发现重大隐患327个,已完成整改322个,帮扶指导重点企业413家次。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关于清远市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清远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清远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对《清远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开展清理工作,并已作废。

  (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提升。部署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月执法警示暨异地交叉执法活动、安全生产“执法质量提升年”、市际交叉执法、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执法等专项执法活动,抓好节前节后警示教育和安全监督,完善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机制,通过“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开展精准执法检查,推行“精准执法+指导服务”监管方式,检查帮扶企业149家,帮助企业发现事故隐患396处(重大事故隐患25处)。举办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2期,组织开展帮扶指导、重点行业领域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行动,印发《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倒查办法(试行)》《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配备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聘请1名专职技术检查员、10名兼职技术检查员、10名社会监督员。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行政执法保障,2023年利用专项资金为全局执法人员配发专门的执法服装、移动执法终端和便携式笔记本工作电脑。2023年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96家,发现安全隐患1537处,对佛冈县“1·23”火灾事故、清城区“4·3”事故等重大和复杂案件立案25宗,作出行政处罚21次,经济处罚444.25万元。除交通运输行业和建筑施工行业外的六大高危行业参保率均达100%。

  (五)营造安全宣教良好氛围。一是常态化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警示教育活动。市安委会共召开安全生产专场新闻发布会25场,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宣传报道工作24次,收集安全生产领域新闻线索187条,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媒体等通报典型案例45个。二是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以5·12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2023年清远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清远行”活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森林防灭火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多项宣传教育活动,与市民群众近距离科普安全应急相关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开展应急自救互救教学和实践。推进应急普法,常态化宣传宪法、民法典,牵头开展全市《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举办“应急普法进企业”之走进民建会员企业活动,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3名选手晋级广东海选赛前100名。2023年,我局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活动500多场,发放各类宣传教育产品54万多份。重大节假日期间,全市设森林防火宣传点(站)个数共797个,悬挂标语条数共2338条,发放宣传资料共10414份,组织县、镇、村干部职工、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护林员、志愿者参与防控约6700人次。三是加大公众公益宣传力度。通过应急广播、电视台、电视开机及转台画面、电视飞幕、电梯云屏、公交车电视、气象平台、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等渠道不断普及应急知识,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并更新清远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宣传栏。不断提升“清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2023年两次冲入市属部门政务微信排名榜前10名。统筹协调建设北江超百年一遇洪水主题展览,弘扬全市抗洪救灾精神,全景展示我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同抵御北江超百年一遇特大洪水事迹。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新考合格44619人、复训合格15489人,组织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178场1993人次。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虽然能够认识到“学思用”三者是紧密联系的整体,但在日常工作中,思不深、用不会的现象依然存在,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缺乏深层次思考,到用的时候束手无策。

  (二)依法办事的意识有待提高。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习惯于用政策思维、道德思维代替法治思维。

  (三)依法办事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直接面对群众、面对企业,需要有很全的知识库,日常要注意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四)科学监管的手段不足。工作中科技和信息化应用不够广泛深入,监管手段较传统,滞后于当前监管要求,导致工作效率不高。

  (五)法规制度尚未健全。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清理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有待规范。三是实用的行政执法裁量标准有待制定。

  (六)普法宣传实效不够明显。一是力量不足,没有配备专职普法宣传员,普法宣传活动未实现常态化。二是形式单一,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的创新力度不大。

  (七)执法法制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一是缺少具有法学、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执法法制人员,执法监督水平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二是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机制尚未规范化。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丰富学习方式,局党委通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委会“第一议题”,强化学习研讨;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结合下沉城乡社区一线工作、党支部联建共建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二)全面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加强各县(市、区)执法法制队伍培训指导,提高全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逐步完成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任务。按照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对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严执法、严惩戒,倒逼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进一步加大应急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普及应急普法和安全应急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开展反映应急救援队伍发挥担当精神开展救援的新闻报道,弘扬正能量。加大隐患、执法查处和事故案例的曝光,起到震慑企业,警醒群众的作用。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前介入并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作出的程序。制定适合本市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完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管理机制。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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