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解读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2-18

市政府近日印发《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明确了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三防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细化三防工作中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各环节流程与标准。

    一、35个成员单位,市县镇村四级三防责任人,责任到点到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防工作,由市长担任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清远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主管水利工作副市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共纳入35个市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组成人员。成员单位分为三防指挥部门、监测预报单位、综合保障部门、行业职能部门和抢险救援力量五类。  其中,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指挥、协调、监督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水旱风冻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组织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救助受灾群众;组织、指导全市避护场所启用和安置服务工作;分配和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指导和协调抢险救灾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市气象局负责台风、暴雨、寒冷(冰冻)、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管理工作以及信息报送、发布工作,为三防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协调气象应急工作,统筹组织各县(市、区)气象部门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及能力提升工作;管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的有关工作。

    二、重预警、快响应,重大险情灾情1小时初报

  每年汛前由市政府组织召开年度三防工作会议,市、县三防指挥机构全体成员单位领导参加,分析三防工作形势,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动员部署年度工作等。汛期,各级三防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三防任务的单位(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值班值守工作,非汛期出现水旱风冻灾害时视情开展值班值守工作。监测预报单位加强对水雨情、旱情、风情、低温雨雪冰冻及地质灾害等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发布工作。  应急响应分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四个类别,每类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启动防汛Ⅳ级响应时,要求监测预报单位每6小时向市三防办(市应急管理局)报送一次监测预报信息;Ⅲ级响应时,提升为每3小时报一次;随着应急响应等级提高,监测预报信息报送时限依次提升为每1小时一报和实时报送。

  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和水库等出现重大险情的,相关水利部门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送市三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对于重大灾情,各县(市、区)应急部门要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告市三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市三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将情况汇总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并及时续报灾情核实、处置等情况。

《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解读.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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