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解读
清远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黄永华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清远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规划》的实施,对促进“十三五”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实现安全生产持续好转具有重大意义。贯彻落实好《规划》,应当把握以下八个要点:
一、坚持一条红线——推动安全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思想理念、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强调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这条红线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线,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的责任线。《规划》把红线意识作为指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大方向、总战略,并将之凝练归纳为“安全发展”理念,强调大力弘扬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把安全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环节。深化安全发展理论研究,统筹谋划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影响安全发展的重点难点,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贯彻落实《规划》,首先要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此统领、指引各项工作。
二、瞄准一个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十三五”时期是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清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从严治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更是全面实施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率先突破的攻坚时期。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必须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为此,《规划》强调大力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提出“严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力争与2015年相比,到2018年及2020年分别下降6%和10%,6%和10%,19.3%和30%,3.6%和6%,3.6%和6%。并力争在2020年基本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防范”的目标。贯彻落实《规划》,必须紧紧围绕这个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坚定必胜信心,切实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让目标一步步落地生根,最终实现美好蓝图。
三、坚持一个中心——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切实提高安全发展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当前,重特大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规划》把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作为“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采取有效的技术、工程和管理控制措施,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系统建设、依法治理,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明确了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油气管道、非煤矿山等13个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防范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和重点措施。贯彻落实《规划》,一定要把上述措施落到实处,严格监管监察,强化风险管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主推新思路——推动城市安全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城市安全运行管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治理”,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要求高度关注城市快速发展带来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规划》中,强调把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落实到城市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我市城市安全运行管理能力和水平。通过依托产业调整升级,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分区,加强重大规划、重点项目特别是区域、产业、城市、园区等规划建设风险评估与论证,强化危险性项目规划审批管理,逐步降低地区产业安全风险。加强对城市隐蔽性设施、地上地下管廊、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等建设运营安全管理。建立与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社区建设相适应的基层安全管理机制,发挥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五、贯穿一条主线——全面落实《意见》重大举措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7年9月,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谋划了全国、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蓝图,提出了具体措施。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改革的决策部署,《规划》中,结合《意见》从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进行改革,加强制度性建设,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
六、强化各方责任——落实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我们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使命和责任担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充分体现,也是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最直接、最有效的制度力量。《规划》中提到,要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形成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合力。制订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责任边界。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格化建设范围,推行基层安全生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网格化动态监管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划》实施过程中,要通过强化各方责任,凝聚共识、汇集动力、形成合力,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
七、落实三大重点项目建设——应急救援体系项目建设等三项重点项目工程
加强安全生产重大项目建设,以项目为载体推动规划任务落实,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规划》中,通过三大重点项目进行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项目建设,健全完善省矿山救援清远基地,加强矿山救护队室内外训练场所、救援装备及物资配套,建设清远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平台项目建设,依托现有资源,推进建设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与鉴定、安全生产检验检测、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等技术支撑平台和重点实验室,依托企业、科研机构培育建设安全生产技术创新中心、孵化基地、科技成果推广与技术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政务服务云平台项目建设,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部门联动。
八、做好四项保障——目标责任、投入机制、政策保障、评估考核
《规划》能否发挥成效,关键在于实施。为增强约束指导功能,防止出现“空中楼阁、束之高阁”现象,《规划》提出落实目标责任、完善投入机制、强化政策保障、加强评估考核等四方面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加强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安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重大安全科技攻关,推动建立地方、企业和社会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贯彻落实《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实施分工,完善综合保障条件、严格监督考核机制,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