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清**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陈** |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 关**案 | ||||
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文书号 | 清医保罚字〔2024〕13号 | ||
违法依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根据审计移交的清远宁康精神病医院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问题线索,经核查,清远宁康精神病医院在2021年12月29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存在串换诊疗项目,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在开展“脑反射治疗”项目的患者病历中仅有《治疗登记表》,没有治疗后记录治疗反应的相关报告材料等行为。 | ||||
处罚依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七)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2.92041(万元) | ||||
罚款金额 (万元) | 2.9204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5-27 | 执法主体名称 |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 ||
备注 |